2008年5月9日 星期五

夫妻吵架藝術十三訣

溫佳映

在家裡夫妻吵架和炒菜一樣不能免, 既然炒菜很有講究,夫妻吵架更應該講究一番,務必吵架與炒菜一樣有藝術之美,使夫妻越吵感情越熱越好。
如何有藝術地「吵」個好「架」呢? 以本身多年與老伴吵架的豐富經驗再加上觀察周遭朋友的吵架情況,我找出夫妻吵架藝術十三條秘訣供大家參考(其實一共只有十二條,因為最後一條與第一條相同)。
不必貪多, 只要能切實掌握第一條,你就是一位懂得吵架藝術的絕頂高手了。好好把握這些秘訣,相信夫妻感情會甜甜蜜蜜,即使吵架,也只像炒菜時加點辣椒,就如古羅馬喜劇作家德倫西(Terence, 190-159BC)的名言:「愛人間的吵架是愛情的更新。」希望吵後和好,感情更加甜蜜,彼此愛情也會一直長跑不歇。

1. 明天再吵不嫌遲。
台北有一家餐廳的結帳台前面掛一張很大的牌子:「明天吃飯不要錢」。這句話使我領悟到吵架的最高智慧—明天再說;因為不管值不值得「吵架」,小不忍就亂大謀,一切等到明天才來吵一場。最好是「床頭吵架床尾和」,若實在作不到,一切等明天吧。等到明天,多半今天非吵不可的氣已經消掉大半。
忍到明天後,如果仍然氣不能平,請再讀本條。明天真的氣不過,才開始看以下幾條 (注意過夜還氣不過,已經違反聖經中保羅的勸告:「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4章:26-27節)。
2. 確定有架值得吵。
經過一夜冷靜的考慮之後,首先確定要拿出來上「架」的「案件」是否值得花工夫及時間來「吵」。根據非正式統計,吵架的原因90%都是芝麻小事,大都是因為一方或雙方說話語氣令對方感到不快,實在不值得大動肝火來「吵架」;夫妻鬧得因而反目,還自以為背負「十字架」更划不來。其餘10%才是真正值得吵的「架」子,又多半與處理金錢及教養孩子有關的議題。
3. 家裡講愛不講理。
俗話說「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清官難斷家務事」是很有「理」的。也就是說家裡是講「愛」而不是講「理」的地方,不要想以理來說服對方。根據研究指出,一般而言妻子都是比較感性的,而丈夫則比較理性,但丈夫想用各種理由來說服妻子經常是說不通的,這叫「有理說不清」。
最近研究也顯示,吵架時只要夫妻有一方語氣溫和,妻子得心臟病的風險就會降低。在為期十年的研究期間,吵架時不說出心裡話的妻子,死亡的機率是每次都把感覺告訴丈夫的婦女的四倍。因此, 妻子要學習不要老是讓丈夫猜妳心裡想什麼或想要什麼。
愛能遮掩過錯,請存心將彼此心溝打通(溝通)。如果你們符合上述情況,建議丈夫在吵架前先抱妻子七次,說七次「我愛妳」後再開始吵。吵時用文火(溫柔的話語啦,我想到炒菜去了)!不要存心吵倒對方,這樣吵贏了,只是贏了面子,卻輸了裡子。當你聽到配偶兇兇對你說「算你贏了!」別高興,意思是「你輸了!」
4. 地點時間要恰好。
還想吵? 吵架有如炒菜,要選擇適當的時間和地點。例如小孩面前,公婆面前,岳父母面前,旁人面前,聖誕樹前,都不宜激烈爭吵。最好的地點是臥室裡的廁所,因為待不久,如願意認罪還可以將頭放在馬桶蓋上,將罪狀盡情吐進馬桶中,享受一吐為快之樂。
5. 頭腦冷靜心溫暖。
頭腦保持冷靜,內心保持溫暖,不要與配偶冷戰,記得,如果彼此好幾天互不說話,雙方都受苦,魔鬼卻在偷笑。
6. 理直氣壯聲不高。
還是要吵嗎?噓,小聲一些,不要提高嗓門,嗓門大的人不一定有理,自覺理直氣壯更要低聲下氣,溫和以待,反能真正吵贏(贏得對方的心)。有人說,婚前男女雙方是「客氣」,婚後就變「火氣」了。
大部分的吵架是因為夫妻有一方或雙方說話沒有分寸,在氣頭上口不擇言所致。如果在氣頭上,趕快穿鞋穿衣奪門而出,在外面散步一下再回來,可以心平氣和說話。
如果對方真的有錯,用溫言軟語來勸化比大聲責備有效果多了。有人說得好,夫妻對話有如打棒球,配偶講一句氣話,有如飛來一個壞球,你不必揮棒,不然連壞球都急忙揮棒,你很快就會被三振出局,成了吵架的犧牲品。
7. 別人面前不批評。
不要在別人面前批評配偶。想想對方的許多優點吧。
8. 吵架內容不外告。
同上條,不要笨笨的把夫妻吵架內容向別人公開宣告,以求公義站在你這邊;這樣做,你只是爽一下,其實後遺症很多。「家醜不可外揚」有其道理。但如果雙方累積太多恩怨,頻臨離婚邊緣,則可找合格輔導—如牧師或婚姻輔導諮詢。
9. 君子動口不動手。
吵架只是動口吵,千萬不能動手,否則後果自負。不管誰多有理,誰先動手,誰就輸了。打人就是「家暴」,還會吃官司。有時可能因為「吵一架」變成「打一架」,甚至出人命,很划不來。
2006年12月22日美國賓州大學一位時年已經56歲的經濟學教授羅拉法(Rafael Robb)博士和正在包紮聖誕禮物的妻子依連(Ellen)討論「妻子將帶十二歲女兒去旅行是否能在開學前回來」的小事發生爭吵,演變成大吵架,該教授一氣之下失控,用鈍器失手打死妻子,該教授後悔莫及,不但被賓大辭退,還吃謀殺官司,一生英名也完了。
10. 今天吵架今天了。
吵架如結帳,當天吵當天就把「架」上的東西「吵」乾淨,不要拖泥帶水,或遷怒旁人(如小孩,公婆,岳父母)。今天架(熱架)今天吵畢,昨天架已發冷了,再吵已經沒味道了,因此就不要再將昨天的事再吵一遍。如果一直不肯停口,吵到要離婚,請參考第8條。
11. 不翻舊帳不株連。
每一項值得吵的事件都看作一獨立「吵件」,絕不重翻舊帳(避免說:「你看,你看,結婚二十年,你都這樣……」),也不互相株連(避免說:「這麼貴的杯子被你打破了,去年買東西的收據也隨手亂丟……」),把很多放在不同架子上的東西都搬出來吵,會把小吵變成大吵。
12. 對方認錯快和好。
吵了半天,太陽快平西,可以收攤了吧?如果對方有停戰或認錯道歉的要求,要趕快偷笑接受,恢復和好。其實認錯道歉的一方不見得是真的有錯,很多時候只不過忍氣吞聲,要求夫妻和諧而已;表面上很笨,卻是大智若愚,謙卑順服,有此配偶要感謝上帝。上上策是雙方一起禱告,互相認錯道歉,夫妻感情反會因吵架而「踏架」上升。
13. 明天再吵不嫌遲。
不想收攤?請回到第一條:最好還是等明天。真的要吵架嗎?甚至要打架嗎?還是心平氣和,以溫柔的心彼此對話吧。夫妻關係重要,還是吵架重要?用膝蓋想就知道。



作者:來自台灣,住在馬利蘭州,與妻子結褵37年,育有一女一子,均已成家。



作者 本名 溫英幹 現任台灣花蓮國立東華大學經濟系教授

刊登於《真愛家庭雜誌》2008年5月號16-17頁
http://www.familykeeper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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