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4日 星期三

用綠能產業推動經濟




用綠能產業推動經濟

* 2009-02-05
* 中國時報
* 【鄭治明、溫英幹】

 台灣的消費券政策付諸實施後,成為舉世注目、特別時期的特別政策。

 但是這畢竟僅是一種短期性刺激消費,帶動總體需求的作法,目的在恢復消費者及生產者的信心,減緩經濟衰退的腳步,預計其效果有限、而且短暫。

 當今總體經濟學的研究再度聚焦於總體需求與總體供應的互動,特別是強調經由總體需求的增加進而提升投資與生產力,並激勵技術進步與創新。

 像台灣這種本身自然資源缺乏,能源大都依靠進口,成長依賴出口的開放性經濟體,在金融危機的籠罩下,實在應該以高瞻遠矚的產業政策,來創建長期及動態的競爭力。

 在全球經濟復甦之後,可預見能源將是未來發展最大的瓶頸,石油及原材料價格將恢復到金融危機發作前的水準。缺乏能源的台灣必須未雨綢繆,開發綠能產業,減少主要能源的消費以維持競爭力。

 根據最近的研究,綠能產業將是未來經濟成長的重心,也是增加就業機會的管道。因此我們建議利用消費券的概念,來促進台灣綠能產業的發展。

 在推動消費券之初期,全民期待甚高,不宜針對特定產品或產業實施,但是在此波全面性消費券推出之後,可以順勢擴大效果,以長期消費券方式(例如,每年一次),來增加對節能減碳產品的總體需求與供給。

 政府可以特別鎖定太陽能熱水器、電動自行車、電動機車,節能照明,應用氫能與燃料電池之電力及電源設備等產品,以消費券補貼的方式,長期(或一定期間)持久地增加其需求,達到高效率的經濟生產規模。

 再進而由「做中學」來引發技術進步與創新,帶動一系列綠能產業的興起。而廠商也可藉折扣方式擴大銷售,造成乘數加大效果。

  過去五、六年政府為推動生物科技與奈米科技,挹注五百多億鉅額資金,期望將來可能孕育出具有經濟規模的世界級產業。

 我們建議政府可以效法過去對特定產業鼓勵方式,籌措資金挹注在發展綠能產業上,為其編列相似的或更大金額的長期消費券預算,提升對節能減碳產品的總體需求。

 從供給面來看,可以搭配投資賦稅減免等優惠措施,鼓勵廠商增加節能減碳之設備投資。

 這樣從消費券的需求面與生產鼓勵的供給面雙管齊下,促使總體需求與總體供應產生良性互動,引發連鎖性的、累積性的乘數效果。再經由產業關聯向前與向後之交互作用,將源自綠色產業的需求增加擴張普及到國內所有產業。如此將能顯著地增加經濟成長與總體就業,並大量降低失業率。

 當今全世界正面臨金融海嘯、能源危機、全球暖化、環境汙染等問題的嚴峻挑戰,台灣身處其中,然而我們也可以化危機為轉機。

 我們應抓住歷史的機運,發揮在高科技產業與人力資源的優勢,善用總體需求與產業政策,在突破經濟與金融困境之際,同時亦創造出走在世界尖端的,節能減碳的綠色產業,以解決地球暖化、能源短絀所帶來的困境。而這些財政支出當然必須由因此政策受益的果實來償還。

 (兩位作者皆為經濟學學者,目前擔任東華大學榮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