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

「成公階級」甘苦談


「成公階級」甘苦談
溫英幹
原載於台灣 宇宙光雜誌 2008年3月號 頁54-56

我們育有一女一男。兒子最近才結婚,還沒有小孩。女兒與她在美國大學時的白人同學結婚,至今已經八年多了,生了三個非常可愛的外孫,兩男一女。我們因此升級為外公外婆,晉升「成公階級」,也成為許多親友羨慕的對象。為了看孫兒,我們夫妻一年要跑好幾趟,從華府到芝加哥,開車十三個小時,或搭飛機兩小時,去探望他們,四年來,來回無數次,雖累卻樂此不疲。女兒、女婿歡迎我們到訪,因為可以鬆一口氣,也可藉機會晚上外出,將孫兒交給我們照顧;孫兒也非常歡迎我們去,因為公公婆婆會返老還童陪他們玩,帶他們去逛商場、遊樂場、買玩具、在麥當勞吃快樂兒童餐。而我們兩老也藉此機會重新體驗帶幼兒的喜樂,稍稍彌補當年忙於上班無法全時間陪伴孩子的遺憾。2007年9月他們搬到西班牙西北角的拉可倫亞,成為長駐當地的宣教士,彼此見面的機會就少了些。


永遠關心
雖然聖經告訴我們不要憂慮,要將一切交託給上帝,但妻對兒女及孫兒仍有許多掛慮:擔心女兒全天候帶三個小孩太辛苦、孫子營養不夠,擔心遠在他方的兒子起居飲食。我常對她說:「兒孫自有兒孫福,不必太操心。」不過說歸說,無法阻止她的牽掛,母愛的關心永無止境。
兒女小時我們管得很緊,例如不能花太多時間看電視;出去外面玩,一定要在半夜以前回家。女兒在高中正值叛逆期,經常和媽媽頂嘴,希望有更多的自由。但妻的回答經常是:「在家就該遵守家規。」上了大學,女兒就很乖,凡事問我們的意見。兒女在我們生日、結婚週年時寄來言詞感人的卡片,聖誕節送禮物。我們與兒女關係良好,是上帝很大的賜福。
兒女長大結婚後,相較於以前,最大的不同是現在我們會多聽他們的意見。女兒懷孕後,看了很多育嬰資料。產後,妻幫女兒坐月子,由於中外的坐月子觀念大不相同,女兒對妻準備的麻油雞或當歸湯等不感興趣,我們就沒有勉強她吃。另外華人的做月子傳統是不可洗頭(甚至有人主張不可碰水),這套方法在美國就不管用。美國孕婦生完小孩,回到恢復室不久就下床走動,不止洗頭洗澡、還大吃冰淇淋、水果及冷飲,似乎也沒什麼後遺症,一樣活到八、九十歲。我們也只能用中西體質不同,來解釋為什麼洋人可以吃冰淇淋,華人不可以,但女兒寧願聽美國醫生的話。例如,華人做月子要足滿月才能出門,但女兒兩個禮拜後就帶小寶貝出門作秀去了。

主客易位

自從有了外孫後,就像廣告詞「打電話,服務就來」,妻經常去女兒住處幫忙。女兒全天在家,比上班還累,所以很歡迎媽媽來協助照顧。每逢假期,我也經常與妻一起去女兒家住幾天。現在她很佩服我們當年的堅毅精神:白天上班,下班後還要從保母處將兒女接回家照顧。
在女兒家,我們一定要問她如何餵食小嬰兒、要做什麼菜、到超市要買些什麼等等的問題。主客易位,女兒和女婿是一家之主,我們作客的都要聽她的。不過,暑假時女兒一家回娘家,我們恢復主人的身份,生活瑣事方面,女兒就得聽她媽媽的,而我這個老爸負責打雜的工作,除了為外孫換尿片,也經常受命出去買孫子要吃的食物,但做得心甘情願。
聖經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紀二章24節)是很有道理的。妻時常告誡我,女兒家中的事,不要多管也不可多嘴,更不要強人所難。有一對資深的祖父母建議我們新科祖父母,「錢袋要打開,嘴巴要閉緊。」也就是要我們學習尊重新科父母,但買東西給孫子不可小氣。客隨主便應該是父母與成家的兒女之間相處的原則:他們回父母家度假就守我們家的規矩;我們到兒女家,就遵守他們家的規矩。這樣才能相安無事。(註)

認識代溝


兩代之間在許多方面觀點都不大一樣,可以說是代溝。「成公」之後,與下一代的家庭相處,有幾種不同之處:
一、 價值觀念:不是指信仰的價值觀,而是對事、對物的價值觀。舉例而言,早期從海外移民到美國的華人,習慣使用抹布擦拭桌子、爐台、廚台,用玩後將抹布洗乾淨,晾乾後再使用。有時抹布已經成為爛布,還捨不得丟,就用來擦地板或擦洗車子,直到抹布不堪折磨被「除役」為止。但兒女習慣用紙巾,一大把一大把,用玩就丟到垃圾桶。對我們從小被教導要節儉的人而言,這種行為實在太浪費了。
二、 教養小孩:女兒訓練小孩晚上就寢及早上起來的方式是我們不及的,很有規律。兩個較長的外孫,一個四歲,一個兩歲,每天晚上大約七點半上床。上床之前要念故事書給他們聽,之後為他們禱告,他們就乖乖上床入睡。半夜很少起來哭鬧,經常一覺到天明。所以夫妻倆在小孩睡覺後,約有三小時的時間,可以做事。隔天早上七點,小孩起床;白天,午睡兩小時,很有規律。回想以前,我們白天將小孩交給保母,晚上一家團聚,對小孩的就寢時間就比較放任,所以他們有時晚睡。女兒小時後,每晚我們都為她讀故事書,到了兒子,因為我們工作太忙,這方面就疏忽了,至今引以為憾。暑假期間,女兒一家回來,飯前及外孫睡覺前,我們都會一起禱告,聽到兩小清脆的說:「阿們!」甚覺感動及喜樂,真是「孺子可教也」!

看來兒女真的長大了,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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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以上兩段內容曾登載在美國「真愛」雜誌2007年9月號一篇有關祖父母採訪稿中—見林敏雯:「初為祖父母」,頁9。
附言:
婚姻的設立,乃是為著夫妻間彼此幫助,為著保守,護衛,並發展他們的道德上及精神上的品德,並為生養兒女,且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韋斯敏斯德信條第26章,第2節,1646;趙中輝譯)

3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老師
您這篇寫的真好
從文章中看的出當阿公的喜悅喔(笑)

好久不見了
不知您在美國過的好嗎?

您在畢業舞會給我們的一番話
真的讓我們大為感動
許多人都熱淚盈眶了呢(哭)

謝謝您
我們也都很喜歡您喔(抱)


希望您今年回東華以後
我能找機會回東華看看您看看大家

最後



ㄧ切順心,身體健康 : )

匿名 提到...

二哥
本篇寫得非常好
最後一句尤其很棒
能夠放手,也是做父母的幸福啊
阿娟

匿名 提到...

靜舲
很高興收到留言,這是第一封非我親戚的留言喔
這學年在美國我過得很好,也外出旅行多次。
請用EMAIL告訴我妳畢業後的打算。

順利
溫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