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日 星期日

中文婚姻的意義

中文婚姻的意義
溫英幹

中文有關婚姻的解釋很有意思。
先說「婚」這個字。《辭源》說娶一位婦人為妻子叫做「婚」。另外一部書《經史通》則說「婚」就是「昏」,兩者同義。這更有意思了。結過婚或幫別人(自己的兒女、親戚、或朋友)辦過結婚典禮的都能體會大多數的婚禮都是忙忙亂亂的,特別是新人有如被擺佈的棋子,行禮如儀,不知所措,食不下嚥、不知所云,到最後開始度蜜月才清醒過來。所以,婚就是昏。《白虎通》的解釋比較合理:「昏者,昏時成禮,故曰婚」結婚大都在黃昏時分,所以叫「婚」。
《白虎通》接者說「姻」這個字指「婦人因夫,故曰姻」。姻又指姻親,本來沒有血親關係的人,因為親人的婚姻關係而成為姻親(《辭源》:俗稱疏遠之親串因緣而及者皆曰姻。姻親:非同姓之親,因緣而及者皆曰姻親;如外親妻親皆是。)
不過將「婚姻」兩個字一起來看就有不同的定義。
第一種解釋出自《爾雅》:妻子的父親稱為婚,丈夫的父親稱為姻(婿之父為姻,婦之父為婚),又說:夫妻雙方的父母互相稱呼叫「婚姻」,也就是現在所謂的「親家」(婦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謂為婚姻,猶俗謂親家也)。
第二種解釋出自《詩經》,指夫婦互相稱呼:丈夫稱呼新婚的妻子為「燕爾新婚」,而妻子稱丈夫「不思舊姻」(詩:燕爾新婚,夫稱婦也;又,「不思舊姻」,婦稱夫也)。
第三種解釋指婚姻就是「嫁娶」的意思,指男女結婚後即可行「好合」之道(性行為)以便傳宗接代。(謂嫁娶也。《詩小序》:婚姻之道缺,陽倡而陰不和,男行而女不隨。《箋》:婚姻之道,謂嫁娶之理。《疏》,論其男女之身,謂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際,謂之婚姻。)
聖經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子妻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紀二章24節)對婚姻有更進一步的詮釋。結婚是男女雙方從各自的家庭出來,離開個字的父母,成立一個新的家庭。男女雙方在婚禮過後才能發生性關係,也就是「好合」,二人成為一體。如果婚前與別人發生性關係,結婚後往往會有不良的後遺症。中國人常用「永浴愛河、百年好合」來祝福新人結婚,也很符合聖經對於婚姻的解釋。
結婚後夫妻也不能捨棄對方的家庭。因為婚姻關係,雙方就有姻親,也就是因為婚姻關係衍生的親戚。夫妻要珍惜這種「因緣而及者」的姻親,運用得好,在生活及事業上都可能成為很大的助力。但運用得不好,就會產生歷史上、或現代經常看到的「外戚之亂」。

附:聖經對婚姻的教訓經文舉例
創世紀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馬太福音19:3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19:4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19: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可福音10: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10: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10: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10:9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一體。

以弗所書5:25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5:26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5:27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5:28 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5:29 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5:30 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加:就是他的骨、他的肉)。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5:32 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5:33 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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