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 星期五

華人基督徒常見用詞錯誤三則



華人基督徒常見用詞錯誤三則 溫英幹

經常聽到華人基督徒用詞錯誤。這裡舉出三則,也許可以作為拋磚引玉之用。

賜福與祝福

華人基督徒最大的用詞錯誤是將"神(或上帝)賜福"誤用為"神祝福"。甚至連牧師以及見諸報章雜誌書籍裡也犯同樣錯誤。幸好到目前為止,還沒見到新的聖經中文譯本犯這種錯誤。

賜福:以和合本聖經翻譯為例,賜福共出現107次,其中新約只出現兩次。賜福毫無例外,均是指神對人賜福。賜,辭源解釋為"上所予",或"惠"。因此賜福是專指神賜給人的。

祝福:和合本共出現103次,其中新約18次,都是指人對別人的祝福。

祝,中文字典指求神降幅與人;辭源,祝,以言告神為主人祈福者,頌禱人者,如祝壽、祝賀。祝福—禱神以祈福也。因此,祝是向神禱告的意思。祝福,是人向神禱告,求神賜福對方。

神不必祝福,因為神不必自己禱告。以下同一節中同時出現賜福與祝福的經文最為清楚:

創世記12章3節:"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民數記6章27節:"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

還有其他處經文也一樣,例如:創世記14章19節;民數記23章20節。

在新約中,中文翻譯耶穌的"blessing"也譯成祝福,理由應該是耶穌道成肉身,在地上以人的身份向父神禱告祝福,例如:

馬太福音14章19節:"於是吩咐眾人坐在草地上,就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

馬太福音26章26節:"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其他類似經文如馬可福音6章41節及10章16節等都用耶穌祝福的詞語。馬太福音25章34節引用耶穌的話:"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 的國"也很清楚指出"神賜福"。

和合本、新譯本、現代中文譯本等對祝福、賜福的翻譯非常小心,因為在原文或英文中都是同一個字根。原文中例如舊約創世記12章3節的祝福和賜福都是 barak (Strong 希伯來文編號1288);而新約馬太福音14章19節的祝福或25 章34節的賜福,都是eulogio (Strong 希臘文編號 2127)。英文都是bless同一個字根。

因此中文文法上,說"神祝福人",或"求神祝福你","神的祝福好多"等都是不正確的用法與說法。人與人彼此之間的"祝福"則是蒙神"賜福"的。

有時談話間因為方便,因此一般基督徒或牧師會用" 神祝福"的用詞,但在講道時,應該小心將賜福與祝福分開使用。

願神祝福祂自己的話語?

許多華人教會主日敬拜,在讀完當天的經文後,司禮者會用上述一句結束,也是不正確的用法。首先,不能用祝福;其次,神的話語不需要神自己來"賜福"。可以用別的方式來說,例如,願神賜福給讀這段經文的人。

敬拜與崇拜(Worship)

我們要敬拜神,因此主日的聚會是"主日敬拜"。但許多華人教會或基督徒常用"主日崇拜",是不正確的用法。聖經是用敬拜神,而不是崇拜神。"敬拜"在和合 本聖經共出現95次,指敬拜真神或假神。"崇拜"出現兩次,都不是敬拜神,而是拜牛犢或私意崇拜。

何西阿書10章5節:"撒瑪利亞的居民必因伯亞文的牛犢驚恐;崇拜牛犢的民和喜愛牛犢的祭司都必因榮耀離開他,為他悲哀。"

歌羅西書2:23:"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另外一個相似的詞"禮拜",在和合本聖經中出現10 次,其中舊約只有一次,其他都在新約,都指敬拜神,倒是可以使用。因此"禮拜天去教會禮拜"還是可以被接受的。
(作者為台灣國立東華大學榮譽教授)

原載文宣社雙月刊213期,May/June 2011, 頁9
Link: http://www.evangellite.org/

後記:本文第三點有關敬拜與崇拜之區別,最先對我提出的是馬利蘭中華聖經教會的劉傳章牧師,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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