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英幹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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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日 星期二
華人傳統文化中的信仰與傳承
華人傳統文化中的信仰與傳承
從光宗耀祖到榮神益人
/溫英幹
在約翰·本仁的名著《天路歷程》一書中敘述主角之一的「女基督徒」,在一間屋裡看見一個人手裡拿著一把糞耙,眼睛只朝下面注視,只顧把地上的稻草、細枝和塵土耙到自己前面。屋主對她解釋說:「那把糞耙指這人對世俗之物的欲望,只顧把地上的東西搜刮起來,不去注意在他上面手持天國冠冕者向他說的話。」
這則寓言告訴我們,有些人只顧地上的榮華富貴或成就,不會抬頭往上看天國的榮耀冠冕,對華人有關人生目的的傳統信仰而言,值得我們深思。本文將從信仰觀點切入,來探討華人傳統信仰和基督信仰對人生目的看法的異同,進而鼓勵大家不要只顧地上的事,而要更多思念天上的事,教導好子女,並把信仰更好地傳承給下一代。 (西三2)
華人傳統信仰之人生目的
華人傳統信仰認為人一生奮鬥的目的(或目標)有四方面:光宗耀祖、傳宗接代、祖功宗德及光耀門楣;特別是希望子女能成龍成鳳,其目的就是讓父母及家族增光(注1) 。這種信仰表現在許多華人為兒子取名字,用光宗、耀宗、光祖或耀祖的很多。
光宗耀祖指個人在世上成就非凡,為宗族爭光,使祖宗顯耀。
傳宗接代指家室一代一代傳下去,可以繼承祖業,延續後代。因此華人傳統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孟子》離婁篇)。
祖功宗德指古代王朝,尊崇始祖或開國之君為祖,其後繼位的有德之君為宗(因此有唐高祖、宋太祖、唐高宗、宋太宗等封號),總稱為祖宗,也形成祭祀祖先的傳統。清明掃墓,祭拜祖先,成了祖宗功德信仰的傳統習俗。(或稱祖德流芳。)
光耀門楣指人一旦顯達,得到榮華富貴,家門也跟著有光彩。門楣指正門上方的粗木橫樑,古代只有朝廷官吏所居的府邸才能有門楣,一般庶民是不許有的,因此可以說過去光宗耀祖的最高級是作大官,後來泛指有成就的人衣錦還鄉,甚至建立豪宅,表示為家族爭光,也是光宗耀祖的實質表現。
光宗耀祖最終目的應是榮神益人
以上四種目的中以光宗耀祖為華人傳統信仰的最高追求,因為後三種都隨附在光宗耀祖這個目的上面。但這些傳統目的主要還是聚焦在人在世上的成就,包括榮華富貴;甚至古人所謂「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還是指人生的最高境界仍是世上的成就(指樹立德行、樹立功業及樹立言論)。
從聖經的觀點來看,人的確要追本溯源,紀念自己的祖先(如以色列人及華人都有編制族譜的傳統)。但由於人類的始祖是神按照祂的形象所創造的,「亞當是神的兒子」(路三5),因此追本溯源,光宗耀祖的源頭最高點應該是創造人類的神。也就是說光宗耀祖的最終目的應該是榮耀神。
榮耀神可以從十誡(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頒給以色列人的十條誡命,參見出二十)歸納成為兩個誡命看出來:人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十27,又見太二二37-40或可十二29-31)也可總結為榮耀神與愛人如己(或榮神益人)。
人生最高目的在於榮耀神是基督教最基本的教義之一。威敏斯德大要理問答(Westminster Larger Catechism,1648) 的第一個問題是:「人最主要、最崇高的目的是什麼(What is the chief and highest end of man)?」答案是:「榮耀神及永遠以祂為樂。」 (或榮耀神及享受神。)(參兩處經文:林前十31,「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及詩篇七三25-26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當我們以榮耀神為人生的最高目的,隨之而來的自然是過討神喜悅的生活,「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三23)並且盡力幫助別人—「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成為榮神益人的天國子民。
光宗耀祖之根源在於榮耀神
根據許多中國古籍的記載,古代華人是敬拜「神」的(或上帝,雖然對祂的屬性不清楚);之後,只有天子(皇帝)可以祭祀天地(上帝),諸侯祭祀社稷(地方之神),庶民只能祭祀祖先(注2)。一般百姓可能因此將光宗耀祖作為人生目標之一。但我們可以說光宗耀祖的根源其實是來自榮耀神。
按照聖經,神造人是按著神的形象造的,祂希望人能按照神的法則行事為人,主要目的是能榮耀祂。可惜人類始祖犯罪,使人類陷入萬劫不復的景況。為了救贖人類,神(聖父)差派聖子道成肉身,被釘在十字架上,擔當世人的罪,使凡是信靠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三16)當人與神和好時,就恢復當初的身份,與榮耀的神聯結在一起。
華人傳統認定光宗耀祖的人都有一些特色,就是功成名就或家財萬貫(榮華富貴),但其上一定是這種人品格正直,樂善好施,為親族及鄉里所稱道,也就是屬於「益人」的德行。如果家族的人雖身居高位或成為富翁,卻作奸犯科,聲名狼藉,為人所不齒,甚至淪為階下囚,就不能算光宗耀祖,反而是辱沒祖宗了。這樣的人即使把家門高立,也是自取敗壞。 (箴十七19)也就是說光宗耀祖是有條件的,甚至達到「立德、立功或立言」的三不朽中,立德最為重要。
所以能光宗耀祖的人的品格也多少反映出神的本質——行公義、好憐憫、多行善事、照顧親族、扶助貧窮等。榮耀神的人更是進一步,是跟隨主耶穌的腳步而行,接受呼召,為主而活,榮神益人。光宗耀祖的人可能只有世上的名譽地位和財富,如果不敬畏神,所有的事在永恆中都沒有意義。耶穌也教導信徒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而要積攢財寶在天上,才有永恆的價值。 (太六19-20)
《天路歷程》一書中的寓言說明,對有些人來說,天國只是一種幻想或神話,只有世上的東西才是可靠的。世俗的成就已經佔據這些人的心眼,只會朝著地上看,而沒有往上觀望,因為他們以為這些地上的事才是寶貴的,就如光宗耀祖,重視的仍是世上的榮華富貴,而非天上的榮耀。使徒保羅卻將世事看為糞土,而以認識基督為至寶。 (腓三8)所以人不要本末倒置,去追逐虛幻的世俗名利,反而喪失了永生。正如耶穌警告大家,「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又見可八36及路九25;這裡生命指靈魂。)
真正的光宗耀祖及其它人生目的
由上所述,人類追本溯源是要先榮耀神,成為神的子民兒女,帶領家人親族認識神,借著主耶穌基督的寶血,得到永生,分享到神的榮耀,才是真的光宗耀祖。如詩八 4-5 所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羅八16 -17也說,「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後嗣就是後代,人能成為神的兒女及後代,是何等光彩的事;因此榮耀祖宗之外,更要榮耀神。
其次,承認神是人類及萬物的創造主,是世界的開始,比世上的開國元勳及自己的祖先還偉大。何況神昨日、今日及明日都是一樣,值得我們永遠敬拜。我們可以紀念祖先之豐功偉業,但更應敬拜神,而非祭拜祖宗,因為祖宗的源頭是神,這樣作才是「祖功宗德」的表現。
光耀門楣也使我們聯想到以色列人出埃及前一晚,必須家家戶戶在門框上塗上羊羔的血,以便天使過境時認出來,避免滅掉長子之禍。 (出十二)基督徒得救,也等於主耶穌的寶血撒在我們身體的門框上,將我們從罪的捆綁中釋放出來,成為屬神的子民。基督徒因此可以稱呼神為阿爸父,算是被神揀選的一群,且是有君尊的祭司(即列在王家的祭司班中),列在聖潔的國度中,比光耀門楣更加可貴。 (參彼前二9)
至於傳宗接代,有兩方面:一是有子女的,家長要帶領子女信主。如上文所述,神照著自己的形象創造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時就要人類生養眾多,其最終目的是要每個家庭好好傳承下去,教導自己的子女遵守神的誡命,不偏離正道,成為神的好兒女,也與耶穌基督同為神的後嗣。 (羅八16-17上引經文及箴二二6,「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同時,自己與家人成為主耶穌基督的門徒,也要努力參與大使命,使更多人成為主的門徒,同享永生,這樣才真正是「益人」的表現。
另一方面,即使自己沒有子女,也一樣能榮神益人,努力去傳福音,使人得救,一樣成為神的子女,與基督同為後嗣;這樣沒子女的基督徒在屬靈及永世裡仍然有後代。很多宣教士單身去國外宣教,終生未婚,為主的事掛慮(林前七32-34),他們所結的屬靈果子,綿綿不絕,也就是有千萬屬靈子女,多麼蒙神喜悅!所以不管有沒有親生子女,這些信仰的傳承和努力才是真正的傳宗接代,如保羅所勸勉的,「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 」(提後二2)
註釋:
1、參考「中國人的祖宗信仰:光宗耀祖、傳宗接代、祖功宗德和光耀門楣」。網址:kknews.cc/history/v9pror4.html。
2、「天子祭天地、五嶽、四瀆,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士祭門戶,庶人祭其先祖。」出自《說苑》反質篇。參網址:ctext.org/shuo-yuan/fan-zhi/zh。關於「上帝」,可參閱維琪百科「上帝」或Shangdi條。
作者現為臺灣東華大學榮譽教授,冠冕財務美國華人外展事工主任,神國資源為基督協會董事,基督使者協會董事,及美國溪水旁關懷單親協會會長。
本文原載美國《使者雜誌》2017年3-4月號。網址:www.ambassadorsmagazine.org/分類文章/理論與探討/华人传统文化中的信仰与传承-温英干/
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
防止親人財務衝突五問
防止親人財務衝突五問
溫英幹
財務衝突,親情殺手
中文成語及英文成語都用「血濃於水」(Blood is thicker than water)來形容親情;但一遇見錢,往往變成「錢濃於血」(Money is thicker than blood)。家庭中頻頻發生財務糾紛的情況,古今中外皆然,而且可以斷定未來一定繼續發生。歸根結柢,皆因貪財之故。聖經提摩太前書六章10節一語道破:「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根據調查,過半數夫妻離婚是為錢財問題爭吵所致,因此夫妻同心理財對婚姻的穩固非常重要。同樣地,家庭內同胞手足之間也可能發生財務上的衝突,特別是各自成家之後。
本文擬應用聖經原則來說明應該如何處理四種最常見的家人間財務衝突:親人間的借貸、為親人作保、與親人合夥做生意,以及遺產規劃與繼承。其中尤以遺產繼承所引發的衝突及紛爭最多。
兩大基本理財原則
談到如何防止同胞手足間財務衝突,首先要提出兩個基督徒的基本理財原則:
1.好管家原則。首先要體認到我們的錢財都是屬上帝的,因此,祂對我們的錢財有「擁有權」,我們只是祂託付給我們那份錢財的管家。好管家的條件是忠心、良善及有見識(有聰明智慧及有計畫)地經營管理錢財(參見馬太福音24:45及路加福音12:42)。因此錢財的使用及往來都要從管家的角度出發,使我們不但能免於受其捆綁,且能將錢財用在榮耀上帝及討上帝喜悅的地方,並因此蒙福。
2.同理心原則。這原則也是為人處世及企業經營的「黃金律」,就是「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31及馬太福音7:12)要經常秉持同理心為人著想。
Q: 由以上基督徒的基本理財原則延伸,家庭成員間應當建立的核心理財原則是甚麼呢?
A: 家庭成員之間的核心理財原則:
1. 信仰相同,共負一軛。如果有尚未信主的家人,信仰價值觀不同,就難以「共負一軛」,在處理錢財問題上一般而言較為困難。不過即使全家都是基督徒,也可能因靈命程度不同,看法有所分歧。因此,身為基督徒的手足在處理錢財時要有見證。
2. 和睦同居,彼此相愛。詩篇一三三篇1節,「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何等地美!」說明一家和睦同居是多麼美好,也就是華人常說的「家和萬事興」。而彼此相愛是耶穌教導門徒的新命令(參考約翰福音15:12)。家庭幸福與否與財富多寡沒有直接關係,敬畏上帝及彼此相愛更加重要。(參考箴言15:16-17)此外,要特別體認到,在家中,每個成員都有不同恩賜及賺錢能力,但這些「得貨財的力量」都是上帝賜給的,沒有值得自誇及驕傲的地方(參考申命記8:18)。因此手足之間不可生爭競或嫉妒的心,倒要彼此祝福、分享及協助;較為富有的要幫補較為貧困的,特別是手足之中家庭遭難或破裂,生活遇困境的,其他手足要盡力加以支援。
3. 心知不配,忍讓犧牲。如果是父母或其他親人贈與的錢財,自己並沒有參與獲取財富的過程,則得到這些錢財都是恩典,都是自己不配得的,要懷著感恩的心態來領受,而非去爭奪。因此在分配財產時,要能犧牲忍讓,不斤斤計較得失;也不要以為分配不公而去爭競。特別是和不信主的家人在處理遺產時要發揮更多的愛心。
Q:家人間可以彼此借貸嗎?
A:聖經不鼓勵借貸,因為在借貸行為發生後,借方(借款者)就成為貸方(放款者)的奴僕,改變兩者之間的關係(參考箴言22:7)。然而,由於每一位家人的經濟情況不同,有時難免遇見急難或臨時缺錢需要周轉的情況。這時彼此有義務支援,而最好的方式是贈與,而非借貸,以免落入債主與奴僕的關係中。
若自己財務本來不很充裕,僅能以暫借方式幫補,仍要做好不期望償還的心理準備,甚至包括利息。但借款的受益者有能力的話,還是要儘快償還,不當認為是自家人而賴債不還,變成上帝眼中的惡人(參考詩篇37:21)。借貸時也要看對方人品。有些家庭成員深陷賭博或不良嗜好,則不宜長期給錢或貸款,否則對方食髓知味、需索無度,反而助長惡習。
若是商業借貸,就與急難救助或生活上臨時有需要不同,最好「親兄弟明算帳」,留下書面記錄,或採匯款方式,以免未來口說無憑撕破臉。親人間的借貸和朋友間的借貸類似,都出於情感因素,只是親人間的借貸帶有彼此關愛的性質,也因此若借方無法償還(例如破產),貸方如果有能力也常常就寬免了。
附帶一提,父母幫補子女的經濟需要,例如購房、購車等,如果有能力,也要避免以借貸方式,特別是頭期款,以贈與的方式為宜。在美國,孩子幼小時,就需為他們開始儲存教育基金,免得到孩子要進大學時要現湊,或者去借學生貸款。
無論是哪種借貸都需和配偶商量,因為照顧自己的小家庭是首要的義務,而財務壓力也是夫妻彼此爭吵或離異的主要原因。
Q:可以為家人作保嗎?
A:聖經不鼓勵為人作保(有許多相關經文可以參考,都在箴言,如11:15,17:18,22:26及27:13)。如果親人之間要求作保,則要看情況:首先考量自己是否有能力挑起被保人的財務負擔,其次是作保的目的。如果是商業行為,則是等於幫親人還債,需要三思,避免用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為子女的學生貸款作保,如果父母有能力代為償還,則可以考慮。至於同胞手足間或其他親人間,和借貸一樣,作保還需配偶的同意。
Q:可以與家人合夥做生意嗎?
A:家人之間的合夥比和朋友一起合夥可能衍生更多問題,特別是信仰和經營理念不同時;家人之間的合夥關係也可能呈現兩極化情況,可能很好,亦可能很糟,風險也比較大,因為家人之間存在著親情與面子的考量。
此外,家人間的合夥關係也是商業行為,有法律意涵,因此宜避免抱著「都是自己人,不好意思」的心態,反而需「先小人,後君子」,立下書面合夥的法律檔,規範經營方式及報酬分配規則,以避免未來的紛爭。
合夥的家人都是基督徒時,要以合上帝心意的方式來經營,將企業視為屬於上帝的,目的在榮耀祂,並將利潤一部分奉獻到教會、福音機構或捐贈給慈善機構。
如果是家族企業,且是以父母為首的家長型領導,則可能面臨各種挑戰,例如父母的遺囑不很清楚,或將財產平分,卻沒有指定領頭人,致使群龍無首,接手的子女較易起紛爭。
如果合夥人是自己未信主的父母親,則要謹守聖經中「當孝敬父母」的教訓。(參考出埃及記20:12,馬太福音15:4及19:19等十節提到孝敬父母的經文)除非父母親強迫基督徒子女做出違反道德倫理或違法的事,子女要尊榮孝敬父母,最好是用自己的見證來影響父母及手足成為基督徒。
Q:如何在遺產規劃與繼承上防止手足紛爭?
A:遺產的贈與是一個有爭議性的議題。基督徒是否應該將財產留給子女或孫輩?將財產留給所愛的後代並沒有錯(參考箴言13:22),不過對承受者不見得有好處。關鍵在於承受方屬靈及心態的成熟度。
所有財產都是屬於上帝的,需要有好管家來經營。如果承受遺產的子孫沒有跟隨基督,也沒有以好管家的心態來經營「屬於上帝的財產」,則遺留一大筆遺產給這樣的子孫,可能讓他們成了「敗家子」,愛之適足以害之。難怪聖經說留下勞碌所得的財產給未曾勞碌者是一種虛空(參考傳道書2:18-21)。
遺產繼承是家人財務衝突最多的領域。基督徒若未準備好,也可能掉入陷阱中,特別是和非基督徒的親人在分財產時。
如果父母親沒有留下許多財產,家庭手足之間大概都能和睦相處。當有大筆遺產留下,子女在分配財產時,如果沒有依靠上帝、彼此相愛,往往貪財之心及紛爭行為就出現了。
其實遺產如果都是父母或祖輩留下來的,自己在積財過程中並沒與貢獻,子孫何德何能「配得」這些產業?能分到家產完全是恩典。可惜太多人在爭奪財產時都忘記這一點,最後從「不配得」變成自認「應該得」,紛爭就出來了。
如果有累積產業,父母親在生前最好有遺產規劃(estate planning)。除了預備本身有足夠的退休金而不依靠子女來奉養,也要有計劃地把財產留給後代或社會。
如果決定將產業全部或一部分傳給子孫,則需在孩子小時就開始教導他們根據聖經原則來理財,包括以身作則,慷慨奉獻在聖工及善工上面,使孩子預備好承受(屬於上帝的)產業,當一個合上帝心意的好管家。
因此我們可以說,留遺產給子孫是好事,但更重要的是幫助他們準備好來承受遺產。而留下豐厚的物質財產遠不如留下豐盛的屬靈財產,可能使後代蒙福。
從承受方的子女角度來說,如果能分配到先人或家族的產業,是個不配得的恩典,絕不可有貪念,想要多得。我們從耶穌對分配家業的態度就更明白,最重要的是在上帝面前是否生命豐盛。耶穌利用分家業這個問題,來做機會教育,教訓眾人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參考馬太福音6:19及路加福音12:13-15)只有耶穌能帶來「更豐盛」的生命。因此耶穌的教訓是要我們積財在天,不要太看重累積世上的財富,而是要累積天國裡的存款。(參可路加福音12:33-34)
如果父母沒有甚麼財產及退休金,要依靠子女來奉養天年,或是父母年老,起居不便,需要長期照顧,或到養老院,子女也需盡奉養義務,並以公平的方式,分擔時間與費用,因為孝敬父母及照顧家屬是聖經的教訓,也是蒙福的方式。
現代各國都立法規範遺產的繼承或分配方式,因此需要釐清各地的繼承法律。大國如美國,每一州都有各別的規範。即使有遺囑,有些地方仍然有配套的法律規範,以達到公平正義原則;如有再婚情況,也需注意遺產分配的公平性。
如果生前有房地產及其他財產,為了避免死後家人為遺產起紛爭,最好生前要立下合理的遺囑,並指定執行者。在美國則建議有財產者設定例如生前信託(living trust),裡面包括遺囑及醫療指示(medical
directives,例如逢需急救無意識時,放棄人工呼吸)。調查指出,60-70%的美國人去世前未留下遺囑,使幫助善後的親人增加許多法定手續、時間及費用,也產生不少爭產糾紛。如果有遺囑,死後即由指定的執行者執行遺產分配,問題較少。如果沒有遺囑,則經過法院認證(probate)後,根據當地相關法律來分配遺產,這時就可能引起很多紛爭,要在法庭上解決,應了一句俗話:「人在靈堂,錢在銀行,兒女對簿公堂」。
結語:未雨綢繆 以愛相繫
欲避免親人之間有財務衝突的情況出現,需要未雨綢繆,預先做妥善的安排。同胞手足之間若能有相同信仰,承認錢財屬於上帝,並作錢財的好管家,秉持「依靠上帝供應過於看重財富累積」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就能家族和樂、減少衝突。
其實,將屬靈財產遺留給後代子孫,比將世上的財富遺留給後代更為重要。家人和睦同居、彼此相愛、彼此幫助,包括財務的幫助,不斤斤計較,並忠心事奉上帝,才是合祂心意的「義人」,自己及後代也將蒙上帝賜福。大衛以一生的經驗做見證說:「我從前年幼,現在年老,卻未見過義人被棄,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詩篇37:25)誠哉斯言!
作者溫英幹博士為臺灣東華大學榮譽教授、美國冠冕財務事工北美華人外展事工主任,基督使者協會董事,並擔任神國資源為基督協會董事及神國雜誌人才單元企編,常應邀在企業界、學術界及教會界做與財經相關的演講或教學。
延伸閱讀
1. 溫英幹:「合神心意的理財與奉獻」,《使者雜誌》2014年11-12月號。網址www.ambassadorsmagazine.org/分類文章/理論與探討/合神心意的理財與奉獻-溫英幹/
2. 溫英幹:「捨與得之間: 錢財管家與慷慨奉獻」,《神國雜誌》第39期,2015年3月號。網址www.shen-guo.org/between-giving-and-receiving.html。
3. 溫英幹:「同心理財,婚姻蒙福」 , 《 真愛家庭 雜 誌 》 第87期2016年2月號。網址www.familykeepers.org/magazine/Archive/FK087/FK087.
htm。
4. 溫英幹:「避免教會肢體間財務衝突六問」,《神國雜誌》44期,2016年夏季號。網址:www.shen-guo.org/preventing-church-money-conflict.html。
原載《真愛家庭雜誌》 第92期 (2016年12月)。網址
www.familykeepers.org/magazine/Archive/FK092/p03.htm。
2016年10月31日 星期一
人生下半場——換邊出發
人生下半場——換邊出發
/溫英幹
我們應該如何奔跑才能蒙主喜悅,特別是下半場?
一、前言
半場或中場(halftime)的名詞來自運動競賽(大都是球賽或類似比賽),將競賽分成上半場與下半場,半場是中間的休息時間,讓競賽雙方選手有一段休息或喘息的時間半場時間。對觀眾也是休息或觀看表演的時間。下半場時,選手要「換邊,重新出發」,減少任何場地的有利性,以示公平。
布福特(Bob Buford)在1995年出版一本名為《半場(Halftime)》的暢銷書,指出人生有上半場,半場與下半場;最主要的是下半場要怎麼打,怎麼過,因為整場輸贏在下半場才能決定。很多人在上半場積極追求成功,但下半場追求人生的意義才有價值。但所謂人生上半場與下半場,甚至中間的半場,如何劃分,並無定論;就像打棒球,何時上二壘、三壘及跑回本壘,每場情況都不同,每位選手的表現的進度也不一樣。
基督徒在奔跑天路的歷程中,也有上半場、半場與下半場的路程。我們應該如何奔跑才能蒙主喜悅,特別是下半場?還是我們不在乎,照樣過日子,直到見主面?保羅的經歷是我們的榜樣;每次讀到他盡力奔跑的經文,就是一大鼓勵(腓三13-14;提後四7)。
本文描述個人在思想人生下半場時的一些回憶及反思,感恩神給我各種裝備與服事機會來彰顯祂的榮耀……
二、人生上半場——從靠自己到學靠神
人生上半場與下半場可以用五十歲為分水嶺。在上半場中,又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前面一段是只靠自己奮鬥的日子,下一段是我與妻子同時認識神、信主、成為基督徒開始依靠神之後的日子。
從成長到留美。
我和妻子都在臺灣長大。與大部分同時代的人一樣,在我們成長過程中,從二次大戰後的孩童時期直到上大學,生活都很艱苦。我的求學過程還算順利,從小學到大學,我的學業成績都不需要父母擔心。但每到開學之前,父親都要到處奔走借錢來為還在上學的子女籌出學雜費。在1960年代,我就讀於臺灣大學,幾乎是半工半讀——擔任家教及依靠已經做事的大哥大姐來幫忙。我也不負家人期望,大學畢業後考取研究所,並在拿到碩士學位後,得到美國著名大學的全額獎學金,於1969年夏終於圓夢,與眾多來自臺灣的學子一樣,坐著學生包機,來美攻讀博士學位。
有了獎學金,不需打工,經濟情況就好轉了,還可按月寄錢回家,幫助家人還債、補助生活費用。同時也於1970年底回臺灣結婚,次年妻子來美團聚,開始「相依為命」的日子。
夫婦同時受洗歸主。
我的人生最大改變是在取得博士學位的前一年,與妻子同時在新成立的巴爾的摩中華基督教會受洗成為基督徒。那時教會規模很小,甫一受洗,帶領我們信主的陳俊榮牧師與師母就立刻囑咐要學習投入事奉。我們開始學習從自我為中心、事事靠自己,轉變為事事仰望神的指引。
畢業與就業。
經過一番苦讀,信主後一年,靠著主的帶領,1974年終於完成經濟博士學位。那時剛好遇上石油危機,經濟不景氣,找工作困難,神卻奇妙地安排我進入位於華府的聯合國特別機構世界銀行服務。
從1974年到1996年,從短期性的顧問,到成為正式的經濟專家,這段期間可以算是我的人生上半場。職業相當穩定,收入及福利都算不錯。妻子在美國拿到碩士學位後,也因神賜福進入世界銀行工作,夫婦同進同出。我們隨後育有一女一男,也買了自己的房子,在臺的親友看我們算是「混」得不錯。
參與教會事奉。
在華府找到工作後,我們於1976年秋移居到華府北邊郊區,就近參加馬里蘭中華聖經教會。該教會成立於1976年,人數約一百人,但卻是非常活躍的教會,對海外宣教很有負擔。我們轉會後,也立即投入事奉。
1982年教會請劉傳章牧師來牧會,在他的卓越帶領下,教會迅速擴張,成為華府地區參加人數最多的教會,並分別在其它地方植堂。我在教會曾經擔任過宣道部執事及同工,並擔任主日學老師,參加許多的傳福音及靈命進深的培訓與特會,參與為平信徒開設的神學課程,也參加幾次短宣。一般而言,我還算是一個服事熱心的基督徒。
世界銀行的磨煉。
在世界銀行最感到有成就的是1983-1992這段期間申請調職到「經濟發展學院」擔任講師,負責對中國大陸官員和大學教師在宏觀經濟管理方面的培訓,經常帶領國外的經濟學者出差到大陸與大陸的對口大學合作開辦進行培訓工作,造就不少中國的官員及大學教師對西方經濟管理的認識。1992-1995我又調到世行的員工退休金管理局擔任高級經濟專家,負責提供世界財經局勢的信息給負責退休金投資的局長及同事參考。這三年除了學習金融市場及經濟局勢外,也參加美國財務分析師(CFA, 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的三級考試,三年後獲得CFA證照。這也是神所賜的禮物,因為有了這張「金證照」,在後來返台任教發揮了很大的助力。
三、人生的半場(或中場)——釐清人生目標
雖然在教會裡有服事,頭腦知識也知道基督徒的一生就是要「榮神益人」,但對自己的人生目標或使命並不清楚。直到我過了中年了才體會到,一個人活在世上不能沒有目標,神創造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都有被造的目的。那時研讀一些屬靈書籍,得到一些啟發,就開始花時間禱告和思考,寫下我的人生目標與使命,作為我生活準則。希望我能充分利用神所賜給我的恩賜才幹及時間為主使用。
人生使命與目標。
我把人生目標分為屬靈與屬世兩個層次:屬靈層次是立志將自己的生命完全獻給神來使用(羅十二1),希望在見主面時,祂會對我說:「你是一位忠心良善的好僕人」(太二十五21)。屬世層次是立志作一個品格正直的人,並對旁人有影響力。「能影響他人」是很籠統的目標,不論神為我開啟哪一條路,從事什麼工作,我都要利用機會影響別人的生命往好的方面前進。以自己的生命影響周遭人,包括最親近的家人,重要的是過一個平衡的生活,也就是在教會及各樣服事工作、家庭關係與事業發展之間都能兼顧。我把這些原則打印出來釘在牆上以便隨時複習反省。
有了這些原則,對我以後的生活有重大的影響,也影響我在日常生活中的時間分配,盡量按照優先順序,過著事奉、家庭及職業三個領域都兼顧的生活。慢慢地,我覺得生活越來越有力量,神也擴張我各領域的成長。
除了在教會及其他服事上盡力參與外,我也養成一年通讀聖經一遍的習慣,至今不曾停止。我發現讀經禱告後,比較容易將事情和情緒交託並倚靠神。除了上班時間以外,多花時間與家人相處也是時間分配的原則之一。兒女小時參加許多課外活動和技藝學習,我和妻子總是花很多時間陪他們,直到他們分別進入大學與高中為止。在職場上努力工作,與上司、同事和諧相處更不在話下。
職場生涯改變。
神的作為非常奇妙,祂在適當的時間把我從舒適的環境中拉拔出來,走向自己不清楚的道路中。
1994年世界銀行由於新行長上任進行結構調整的大改組,將許多職位撤銷,遣散許多年資較深的行員,我的職位也在內。不過機構的福利不錯,當時有兩個選擇,一是到其它單位申請新職,另一是提早退休,開始領終身月退休金,另外還給一段時間找新工作。自從在美國拿到博士學位後就在該機構服務二十幾年,這是一個新的挑戰。
剛好有位大學時代的學長及好友鄭治明教授(是一位敬虔的基督徒),於1994年自美國的大學提早退休應聘到在臺灣花蓮新成立的國立東華大學創辦國際經濟研究所,他來電邀請我回臺一起和他打造新成立的研究所。經過禱告及和家人商量後,決定返臺服務,同時也有機會與年邁的母親及岳父母相處,略盡孝道。
1995年底參加使者每三年一次在華府舉辦的差傳大會,我和妻子去參加,在那裡我再受感動站出來奉獻給主使用,作雙職事奉者。日後才感到這是神把我從過去舒適的環境中拉出來,呼召我出來服事的。自此,我開始步入人生下半場,換邊,重新出發。
四、人生下半場——換邊出發
1996年1月底,我正式回臺灣,應聘到新成立的國立東華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任教,擔任副教授。學校草創,全校只有五個研究所,每所的教師編制只有五人,因此整個學校的教師只有約三十位,大都是海外回來的學者。我跟隨鄭教授先後成立經濟系,開始是大學部,後來擴充到博士班。他轉到管理學院擔任院長之後,我也接經濟系主任一職,並靠學術論文升等成為正教授。我在東華任教到2009年一月底屆臨退休,剛好13年。東華後來與花蓮教育大學合併,目前已有超過一萬的學生以及幾百位教職員,成為規模不小的大學。
回臺這段期間可說是我的屬靈培訓時期,臺灣也是我的屬靈培訓地。神預備了許多工場讓我涉及其間,自己在各方面也有進步。
教會事奉。東華位處花蓮市近郊的壽峰鄉,學校佔地250公頃,交通不便。我住在學人宿舍,那時只有自行車代步,只能參加離校最近的志學長老教會。這是以臺語為主的小教會,早在1960年就成立了。東華大學的設立,及我和幾位基督徒老師的加入,帶給這個教會新的使命及負擔,就是學生福音工作。東華的師生人數逐年增加,成為很好的福音禾場。除了志學長老教會外,附近也開始了以國語為主的福音教會。東華幾位基督徒老師也開始學生團契及教職員團契,一起同心興旺福音。
基督教概論通識課。
臺灣的大學院校於1984學年度開始全面實施通識教育(General Education),仿效歐美大學的通識教育,規定大學生除了符合本科規定的專業必修選修科目外,也必須修滿若干學分才能畢業。許多基督徒教授趁機提議開設基督教概論或類似科目來介紹基督教,並間接傳福音。由於課程設計多元活潑,吸引很多大學生選修,也帶領不少大學生認識基督教信仰的內涵而信主。我在2001年開始在東華大學開設基督教概論課程,找了本校一些基督徒老師及附近教會牧長一起研討開課方式,得到大家的支持與投入。這門課成了學校與教會合作的課程,幫助學生了解基督教信仰的內涵,但並不用傳教方式。每學期開課都吸引上百學生選修。這門課到我退休後仍然由其他基督徒老師接棒,繼續傳承下去。
神國資源為基督及神國雜誌事工。
2002年暑假我在美國,與妻子參加在使者協會舉辦的文字營。這是當時使者雜誌主編楊高俐理師母所主辦的,自從1999年暑假開始的第一屆,到2002年已經是第四屆。主要目的是要培養基督徒的文字人,藉著文筆來傳揚福音。第四屆一共有三班,每班四天三夜,主要任課老師是當時愛家雜誌的主編蘇文安牧師及從加州來的名作家陳惠婉(莫非)老師,為期11天,每期四天三夜。我和妻子參加全程的文字營,與大約35位來自美國各處的學員,一起學習,得益良多。學員中好幾位都已是寫作經驗豐富,有些還出版過專書的,仍然謙卑地來學習。之後我們夫婦繼續參與高俐理師母辦的文字營,後改為神國資源為基督協會(KRC),並出版神國雜誌季刊。我們應邀在協會裡擔任同工,我也負責雜誌的一個單元企編,並撰寫有關基督信仰與經濟管理相關的文章,除了刊登在神國雜誌外,也散見在臺灣和美國的基督教報刊或雜誌裡。(文章請見網頁ykwen.blogspot.com)
參與冠冕聖經理財事工。
由於本行是經濟學與財務學,多年來我一直對根據聖經原則來理財的事工頗有負擔,幾年前得知美國冠冕財務事工(Crown Financial Ministries,crwon.org)在全美各地舉辦聖經理財有道小組長培訓班時,我與妻子立刻就近報名,在一個以黑人為主的教會接受為期一整天的培訓。
之後回到母會馬里蘭中華聖經教會,與劉傳章主任牧師分享,他很支持我們在教會開展該項事工。之後我發現冠冕在臺灣的分會—冠冕真道理財協會(crown.org.tw)剛於2006年8月成立,就趁回臺之便,專程拜訪該會祕書長鄭宏志長老。承他不棄,邀請我參與在臺灣的事工,直到現在。從臺灣退休回美國後,經過該會鄭長老及理事長吳道昌長老的推薦,2010年我被美國冠冕的執行長班查克(Chuck Bentley)任命為冠冕美國華人外展事工主任(Director, Crown U.S. Chinese Outreach),負責推動美國華人基督徒的聖經理財事工。該事工目前已經有華人同工在華府地區、洛杉磯、舊金山、休士頓、紐約及新澤西等地區推動中。
講道與演講。
在東華任教期間,所參加的教會規模很小,服事的機會很多,加上開設基督教概論,以及開放宿舍給學生團契使用,神就逐漸的使用我,有機會應邀在附近幾個教會的主日敬拜中講道及在學生團契裡分享各種信息。回到美國後,也應邀在本教會或其它教會的主日敬拜裡講道,以及在各團契及教會外的團體分享信息。參加冠冕事工後有更多的機會在各處帶領聖經理財方面的特會。
五、下半場——回顧與反思
我覺得我的整個人生的改變是神讓我走出在美國的舒適環境(comfort zone),離開待遇不錯的國際的機構,回到臺灣服務及服事。感謝主神都預備好,讓我在財務上沒有後顧之憂,可以專心服事。在臺灣從事學生福音工作,及與花蓮地區幾個大學的基督徒教職員及幾個教會牧長們一起事奉,不但個人靈命得以成長,而且也因此能影響所接觸的大學生,以及之後藉著所寫的文章及演講信息來榮神益人。
頭銜與機會。
東華在我退休時,經過系、院、及校評審委員會,通過聘請我為終身榮譽教授,是超過我所求所想的。不但如此,退休後,又經過鄭治明教授的引介,被私立元智大學管理學院財金系特聘為教授,教授幾次兩個月的短期金融倫理課程。當我第一次接到英文聘書時嚇了一跳,因為我原不知道特聘教授是什麼名義,原來是傑出教授(Distinguished Professor)。從來沒有想過在學術界並無太多學術論文的我,竟然被聘為傑出教授。此外,從2005年一月到2010年一月有五年時間,我被聘請為臺灣中央銀行的理事,這是榮譽職,在國內財經界有些地位。就如當年以斯貼一樣,得王后的位分是為現今的機會(斯四14),相信神給我這些頭銜及名義是為了現今的服事機會以及彰顯祂的榮耀。
全職服事。
我自2009年1月退休回到美國後,除了前面幾年回臺短期教學之外,幾乎是全職服事,時間分散在幾個福音機構上。除了上述幾個福音機構外,也被邀請擔任使者協會董事及使者雜誌編委,另外還擔任溪水旁關懷單親協會理事長,與妻子及其他許多義工一起關懷美國東部的單親家庭。我們的生活非常忙碌,但能事奉主是今生最大的福分及喜樂。
作者為臺灣東華大學榮譽教授,冠冕財務美國華人外展事工主任,使者協會董事。與愛妻吳桂英結婚45年,育有一女一男,均全職事奉,並有六個孫兒女。
原載《使者雜誌》2016年9-10月號。網頁www.ambassadorsmagazine.org/分類文章/委身事奉/人生下半场-换边出发-&nbsp-温英干/?lang=hk。(簡體字版 www.ambassadorsmagazine.org/分類文章/委身事奉/人生下半场-换边出发-&nbsp-温英干/。)
2016年8月30日 星期二
在失業幽谷中遇見神
2016年8月21日 星期日
豐收的歲月 馬利蘭中華聖經教會成立三十五周年紀念特刊 (2011)
馬利蘭中華聖經教會成立三十五周年紀念特刊 (2011)
豐收的歲月
溫英幹
初次加入教會
我與妻子於1973年在巴爾地摩中華基督教會由華府教會的張子華牧師施洗,歸入基督,並在巴城教會學習事奉。次年我完成學業,在華府找到工作,我們帶著剛出生不久的女兒於1975年從巴爾地摩搬到華府近郊。那時仍然經常回到巴城的教會聚會,但因往返不便,就計劃在華府附近的教會聚會。剛好馬利蘭中華聖經教會(本教會)於1976年8月22日成立,在Kensington初中聚會,我們結束了巴城教會的事奉工作,於12月12日第一次參加本教會主日敬拜。那天剛好是聞名的計志文牧師(1901-1985)講道。計牧師時年76,仍然風塵僕僕到處講道。他講道很風趣,內容也好,因此很吸引人。之後我們就固定在本教會聚會,成為最早期的會友。
目睹教會成長
主日在學校聚會有諸多不便(1979年6月3日從Kensington移到Water Johnson High)。1981年終於買下現址(只有現在的副堂及旁邊幾間房間),於3月1日正式啟用,3月8日舉行獻堂典禮,由使者協會的周主培牧師證道勉勵,當天來了不少人,停車場不夠大,很多車子都停到後面的草皮上了(和現在情況差不多)!當時教會規模大約在200人左右(有100多位正式會員),剛買堂,就已經有點不夠用了。主日學共有六、七個班級一起擠在主堂(就是現在的副堂),用布簾隔開一間間臨時教室,講課聲音互相可以聽見,有人戲稱像菜市場。
教會成立後有一段時間請張子華牧師擔任顧問牧師,那時張牧師是香港中國神學院副院長,經常回來勉勵我們。感謝神,帶領劉傳章牧師來牧會,於1982年1月24日舉行就職典禮。在劉牧師與長老們的領導下,教會開始逐漸擴充、擴建,在真理的教導上也步入軌道。1982年11月28日位於現在副堂後面的西翼教育觀舉行獻堂典禮,特請張子華牧師證道,我們才開始有個別的主日學教室。隨著聚會人數增加,除了陸續在鄰郡及北卡植堂外,接著於1986擴建南翼工程,使我們暫時有足夠大的禮拜堂。再經多年禱告與金錢奉獻,2002年9月開始擴建新大禮堂及交誼廳,於2004年8月22日教會成立28周年紀念日同時舉行落成奉獻典禮,教會終於有了設備完善的主堂敬拜神,以及一個多功能的交誼廳供各種活動使用。
由於本教會從一開始就注重海外差傳的事工,每年都有宣道年會,信心應許奉獻逐年增加,所支持的宣教機構和宣教士也持續增加。我在宣道部事奉多年,深深感到神大大賜福給這樣重視宣教的教會。注重海外宣教的教會,也同時會帶動本地的福音事工,並且培養會友的屬靈生命。因此教會的三個目標,高舉基督、造就信徒、廣傳福音,是環環相扣的,最後會使教會人數增添,更能凝聚力量從事福音工作。
參與事奉工作
1976年加入本教會之後,我和妻子也參與教會的事奉工作。我在教會擔任主日學教員以及在宣道部擔任執事或同工多年。1979年我們有了老二,家父母從台灣越洋來幫忙照顧嬰孩。該年年底本教會第一屆長執會成立,按立七位執事,我被選為宣道部執事,於1979年12月23日由張牧師主持與六位長老一起舉行執事按立典禮。那時公司工作繁重,教會服事多,加上幫忙照顧剛出生的老二,我忙得不可開交。看到我為教會的事經常忙進忙出,母親就曾經對我抱怨說:教會爲什麽不去找「閒人」來做事,偏偏要找我這麼忙的人?那時父母親還沒信主,不明白參與教會服事的重要。
教會除了主日學之外,我們也接受許多裝備與教導,例如參與短宣,參加主日學教師及三福的訓練,以及參加聖徒裝備的課程。其中三福訓練讓我們操練傳福音的技巧,而聖徒裝備課程對我們的靈命更新幫助很大。因為聖徒裝備要求每日養成讀經習慣,課程結束後,我繼續保持讀經習慣直到如今,每年讀經至少一遍,深深體會聖經實在是神所賜下寶貴的話語,使人百讀不厭,靈命日日更新。
1996年所服務的公司改組,我藉機提早退休,應聘到台灣國立東華大學任教,直到2009年初從該校退休為止,我在台灣有機會與基督徒老師和臨近教會牧者一起同工從事學生福音事工。特別是2003年開始,獲校方許可,在學校大學部開設基督教概論的通識課程,與學校基督徒老師以及附近教會一起同工,每學期至少都有一百位學生選修這門課,每位修課學生都必須到一個教會參加三次主日敬拜,來瞭解基督教。這課程對許多學生的信仰產生很正面的影響。如今我已經自該校退休,但這課程仍然由其他年輕教授負責繼續下去。我經常感謝主,因為經過本教會多年來在真理的教導及裝備,才能很快的融入在台灣的事奉工作。
回顧與勉勵
三十五年的歲月在人的一生剛好是從嬰兒到壯年,也是成語「春秋鼎盛」的意思。人到壯年之後,就會開始走下坡,不久就是老年。但教會不該如此。教會的壯年是成熟的標誌,是更進一步大展鴻圖的時候。我們這批與教會一起成長的會友中,許多長輩已經歸回天家,許多昔日像我們一樣黑髮青壯之士如今已經變成白髮資深公民,但我們同時也很欣喜的看到我們的下一代,已經起來接替我們,為主使用。
教會成立三十五周年除了慶祝及感謝神的恩典外,希望大家不要停留在舒服區內(comfort zone)。根據研究,一個公司或機構在興建美輪美奐的總部大廈落成之後,就是該機構開始沒落之時,這種現象被稱為「帕金森定律的辦公大樓法則」(Parkinson's Law, 來自英國作家Cyril Northcote Parkinson的幽默作品)。當總部完成後,機構的成員往往就開始懶散,缺乏鬥志,因此就慢慢解體了。希望我們一方面要持續努力作工、領人歸主,一方面繼續培育新竹,世代接替,使教會成為一直有長進、一直有豐收、一直是壯年、一直歷久彌新,蒙神賜福的有機體。
本文刊載於2011年8月,馬利蘭中華聖經教會成立三十五週年紀念特刊。今(2016)年9月18日將慶祝成立40週年,並出版特刊。
這裡補刊登我五年前所寫的紀念文,供作歷史文獻之一。
2016年6月4日 星期六
避免教會肢體間財務衝突六問
避免教會肢體間財務衝突六問
文/溫英幹
教會裡面經常發生財務方面的問題及糾紛,有時令會友們相當困擾。本文擬用問答的方式就以下六個常見問題談談相關的聖經原則及處理方式。
其實很多問題屬於灰色地帶,除了不違背聖經真理及不違法之外,要看情況而定。參考本文後,如果尚不很確定是否能夠這樣或那樣做,先用以下兩個核心原則自我檢視,若還有疑慮,建議請教牧者或屬靈長輩;如果屬於專業的財務問題,自己並非專長,則建議請教會計師或專業理財顧問。
一、聖經中對教會內肢體之間的財務關係有沒有規範?
聖經中的確提到許多信徒之間的財務關係,有些是一般性的原則,有些是特別的指示,大多在舊約律法書裡,新約也有一些教訓。本文在回答問題時將一一說明。這裡先提出兩個核心原則。
第一,好管家原則。首先要體認到我們的錢財都是屬於神的,也就是說神對我們的錢財有「擁有權」,我們只是神託付給我們那份錢財的管家。好管家的條件是忠心、良善及有見識,有聰明智慧及有計畫地經營管理錢財(參見馬太福音24:45及路加福音12:42)。因此錢財的使用及往來都要從管家的角度出發,使我們不但能免於錢財的捆綁,且能將錢財用在榮耀神及討神喜悅的地方,並因此蒙福。
第二,同理心原則。這原則也是為人處世及企業經營的「黃金律」,就是「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31,馬太福音7:12)要經常秉持同理心為人著想。
二、在教會裡可否從事商業活動?
四部福音書都記載了耶穌趕出聖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也不許人拿著器具從殿裡經過;並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他成為賊窩了。」(參見馬太福音21:12-13;馬可福音11:15-17;路加福音19:45-46;約翰福音2:13-17,各經卷描述大同小異。)
在舊約時期,住地離神所選擇的聖所(後來是耶路撒冷的聖殿)太遠者,為了獻祭可以將田產或牛羊變賣成銀子,到聖所地方另買食物及酒與家屬在聖所面前歡樂(參申命記14:24-26)。
以上經文提及的「聖殿」指聖殿最外圈的外邦人院,允許商人在那裡做買賣,售賣獻祭用的牛羊鴿子及其他祭品,或為納聖殿稅的人兌換推羅銀幣。但這種買賣長期以來使聖殿遭受玷污,也剝奪外邦人來敬拜神的權利。而祭司與商人官商勾結分沾利益,使聖殿變成亂糟糟毫無屬靈氣氛的「賊窩」,而非敬拜及聖潔的地方。
耶穌潔淨聖殿的舉動對教會生活的啟發是:
1. 教堂有如聖殿,是聖潔的地方,不宜從事使會友獲利的「商業」活動,如直銷、介紹買保險、買賣證券或貸款等。有些活動要看情況及目的而定。例如在教堂內舉辦一些義賣活動或募款餐會,目的在籌款奉獻給教會或支持福音機構的事工,屬於「聖工」,不算是一般的商業活動,因此是可以的。但目前在美國許多天主教教堂經常舉辦賓果賭博遊戲來籌款,爭議性很大,則不宜仿效。
2. 在個人行為上,身體是聖靈的殿,因此也要保持聖潔(參哥林多前書6:19-20)。我們要將自己獻給神當作活祭,也就是要全然委身給基督,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過討神喜悅的生活(參馬太福音6:33及羅馬書12:1)。
所以從商的會友不但在教堂內要避免商業活動,平日與肢體來往時也要盡量把握分寸,避免利益衝突。最好不要強勢主動去推銷,以免引起反感或尷尬。在團契聚會中,可以介紹自己的的職業或從事的商業活動,但避免直接問對方是否有興趣。
目前網路發達,教會肢體中許多人用社交平台互動,如臉書、LINE、微信等,有些可形成各種群組,這時要很小心,避免推銷行動。有些人入群的目的就是想做生意,可以說是「動機不純」,是切切不可的。
教會內(指教堂內)不宜進行商業活動的原則,也要延伸到教會外與會友的相處中,需把握分寸。教牧同工及配偶應該完全避免對會友從事使自己獲利的商業活動;如果會友主動來找,則要比一般客戶更加小心處理。
另外常見的是,由於地利之便,會友成為同屬一個教會的專業人士之客戶或病人,例如律師、醫師、理財專業人士(包括保險經紀、證券投資經紀、會計師、銀行專員、理財規劃師等),需注意要對客戶或病人的資料保密,除非法律要求,不可對不相干的人透露客戶或病人的情況。(參見箴言20:19及25:9)
三、會友間可否彼此借貸?
聖經並未禁止貸款,但不鼓勵信徒負債,如箴言二十二章7節所說:「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借貸產生「主僕」關係,負債越多,被奴役的情況可能越嚴重,影響借貸雙方的正常關係。對國家而言,負債甚至是一種咒詛(參申命記28章)。
一般的商業借貸行為與親友間的借貸行為不同,因為在商業借貸行為中,如向銀行貸款或汽車貸款,借貸人之間沒有親友關係,如果發生糾紛,大都靠法律程序來解決。但親友間的借貸就可能產生不正常的關係,特別是借債不還時。
會友之間最好避免借貸,免得產生「主僕」關係,損害彼此的關係。但如果會友有需要,向你借錢周轉,你該如何應付?
首先,看是否是真有需要。申命記十五章7-8節說:「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要幫忙的對象應該是教會裡窮乏的弟兄姊妹。
其次看你個人的能力。盡力協助且心甘情願,才是蒙福的舉動(參見申命記15:10;詩篇112:5)。而且聖經也提到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神要我們慷慨支援困苦窮乏的弟兄(參申命記15:11),神也會因我們憐憫窮人的善行而賜福(參箴言19:17)。
不過有關幫助窮乏弟兄的一些經文似指一時性幫助,而非持續性幫忙。持續性幫忙可能要回歸到教會的慈惠基金。例如有些教會設有慈惠基金,長期每月支助貧困且無法工作的會友少數金額,協助他們最基本的生活所需。教會會友可以奉獻到慈惠基金,積少成多,加以運用,比較有效。
如果借錢是為了臨時生活需要,例如房貸頭期款短缺,或因意外無法繳交房租或水電費而向你求助周轉,則看自己能力及對貸款人的了解來盡量幫助。若有些人習慣性借錢而不還,則要適可而止,不然會助長這些人的依賴性。
如果會友因商業周轉求助,就要非常小心。有太多有去無回的例子,而且通常數額龐大,有時讓放款人傾家蕩產,血本無歸,也造成主內肢體關係的破滅。經常發生的情況是,借貸的會友原都是誠心要還的,但等到該還錢時,又有另外的「優先項目」,遂推遲還債,久而久之就欠債不還了。商業性的借貸最好有法律文件支持,日後產生糾紛時方能有所依據。
放款的原則是看自己有多少餘錢可以出借,而且心裡有預備:這筆錢借出去等於送給對方。如有家庭的話,夫妻都同意放款才能去做,因為照顧家人佔優先順序。「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8)很多時候,丈夫為了面子,要為朋友「兩肋插刀」,未經妻子同意就把養家的錢借出(經常是商業性周轉或作保),結果對方無力償還或棄保而逃,造成自己家庭財務破產。這是不宜的。
四、借錢給會友可否取利,是否可以要求償還?
舊約聖經有十幾處經文提到借給弟兄不可取利,但多數指對貧困的弟兄。最早出現的經文是出埃及記二十二章25節:「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
這節經文中的「利息」可能指高利貸。本節及其他經文不但譴責高利貸,更禁止向窮人收取任何利息。禁止取利的目的可能是因為窮人陷於困境才會借貸,借錢是幫助鄰舍,在鄰舍缺乏時還收取利息是不道德的行為。
馬太福音五章42節說:「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路加福音六章30節也說:「凡求你的,就給他。」路加福音六章34-35節更進一步說:「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如果細讀馬太與路加兩部福音書在這些經節的上下文,可知它們都聯繫到用神的愛來善對惡人與仇敵的逼迫,也表示要愛仇敵及恩待忘恩和作惡的,連帶地借錢給別人也不指望償還,更不用說利息了。借錢給別人指望收回,和一般非信徒(罪人)的作為一樣,但基督徒可以採用更高的標準,效法基督的精神,恩待仇敵,也因此更要恩待朋友。
因此如果借錢給生活上需要幫助的,就需心裡有預備,不必指望收回,也不要計算利息,等於贈與款。從管家角度來說,有能力幫助別人是蒙神賜福的。借款不收利息,甚至本金也收不回來,雖是放款人的一種損失,但神應許要將福分賜給行這事的人。黃迦勒在這段話的注釋本解釋說:「我們憑著自己實在無法愛仇敵,也實在辦不到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但我們是神的兒子,有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所以我們能做一般人所不能做的。」
在教會建堂或福音機構購買辦公場所時,除了有能力奉獻之外,如果基督徒能以免息或低息的條件借出款項,也是蒙福的行動。有時這種低息或免息資金是信徒賴以養生的基金,更加難能可貴。
聖經又提到借錢給外邦人可以收利息(參申命記23:20)。當時外邦人在聖約之外,而且大部分是商人,不是貧困的農夫,所以准許對他們收取利息。筆者認為這原則適用在一般商業行為中,可以收取利息,當作儲蓄與投資的行為。因此如果借錢的目的是經商、購房或去投資,已經屬於商業行為,而不是單純的幫助,除了要小心應付外,似可收取適當的利息或報酬,不然就屬於犧牲自己利益去幫助別人獲利,也是不公平的。
如果向別人借錢,也應設法還錢。舊約中借錢給窮乏的弟兄,可以要求抵押品(當頭,如出埃及記22:26,申命記24:6等),並非不要還,除非等到第七年,要施行債務豁免(參見申命記15:1-2及31:10)。
主耶穌教導我們:「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20:35)從放款者角度,幫別人忙,可能不指望貸款者還債,但從貸款者的角度,則應積極及盡力償還貸款。因為聖經指責借貸不還的是惡人(參詩篇37:21),如果能力許可,就應該盡快還債,不要拖延(參箴言3:27-28),應該連本帶利,以示感謝之意。借貸的總原則就是,放款者雖然寬以待人,但貸款者則要嚴以律己(回歸做人處事的黃金律)。
五、會友間可否幫人作保?
聖經許多地方,特別在箴言裡(如11:15,17:18,20:16,22:26-27,27:13),提到不要為人作保,這是非常重要而且實際的問題。「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人作保,誰就要承當。」出現兩次(20:16及27:13,後者將外人作為外女,意義一樣)。《現代中文譯本》這兩節譯為:「為陌生人作保的人愚不可及,他得用自己的衣物作抵押。」箴言六章1-5節勸告為人作保的趕快解脫保人的契約,否則等於預備幫被保人還債。
根據調查,為他人作保者,50%銀行貸款者及75%金融公司貸款者最後被迫為被保者還債。因此為了保護家人不受作保債務的牽累,也不宜為別人作保(再參提摩太前書5:8)。
可否為親人(如子女大學貸款)作保?我們認為華人家族觀念非常濃厚,如果事前就已經準備好,並有財力準備為被保者還債,則為親人作保是例外,不然還是不宜作保(最好是孩子小時就開始成立教育基金,免得臨時籌措)。在美國,除了學生貸款以及學生租房子需要保人之外,要作保的情況比在亞洲國家少。在臺灣,作保者為賠償被保人的債務而自身傾家蕩產的事時有所聞。
為人作保相當於借貸行為。在為人作保之前,要看為甚麼要作保。特別是生意上的作保,應該要避免。會友間除非自身有能力替被保人還債,還是不宜答應,尤其是避免用自己的房地產當作抵押品。
六、會友間是否可以合夥做生意?
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表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是不同種類的人,彼此的生命性情和在神面前的地位截然不同。舊約聖經明文規定不可同時用牛驢耕地,也就是不可「同負一軛」(參申命記22:10),因牠們習性不同,耕種效果不好。聖經在這裡教導信徒不可與非信徒「同負一軛」,有如義與不義、光明與黑暗彼此不通。
與人合夥做生意的主要目的是籌募資金或帶進專業,使公司經營更有規模效益,賺取更多利潤。聖經不鼓勵信徒和非信徒合夥做生意,也就是不要「同負一軛」,主要原因是信仰及價值觀不同,不能同心,就難同行(參阿摩司書3:3)。許多案例也證明這種合夥經常導致不好的下場。
如果考慮和別的基督徒合夥做生意,也要非常小心。在進入合夥或合作關係前,要彼此了解是否適合一起共事,至少要了解合夥人是否人品正直、委身於基督、根據聖經原則理財、有合宜的生活方式?如果已婚,是否婚姻美滿、配偶贊成合夥?其次要考慮彼此工作努力的程度及如何分配利潤,及誰是公司的總負責人(CEO)。
建議合夥關係以法律及書面形式詳細規範,各人職責與利益分配等細節,包括企業的核心價值,及如何同心經營,使經營管理有根據,避免日後的紛爭。如果與家人合夥更要好好考慮,因為風險更大,很多時候會破壞彼此及家庭的關係。特別是家人在信仰、價值觀及經營理念與作法上沒有共識時,家人合夥會產生很多問題。
結語
在教會內肢體之間的人際關係中,錢財關係非常重要,處理不好會引起衝突,以致損傷或破壞關係,也會傷害教會的合一性。歡迎讀者來信提出意見或其他有關教會內處理錢財的問題。至於家庭內親人之間的金錢關係,需要另文闡述。
作者小檔案
溫英幹,擁有美國財金分析師(CFA)資格,現為臺灣東華大學經濟系及財務系榮譽教授,神國資源為基督協會董事及神國雜誌人才單元企編,冠冕美國華人外展事工主任,使者協會董事。
原載《神國雜誌》44期,2016年夏季號。http://www.shen-guo.org/preventing-church-money-conflict.html
轉載請註明出處。該雜誌為「神國資源為基督協會」之代表性刊物,強調以前瞻力、突破力、挑戰力、應用力、感動力、知識力、行動力兼具的内容與風格,召喚讀者以信仰視角,關注人才,外展,文化,關係與社區的重要議題。該協會每年在美國賓州及臺灣舉辦「文化實務營」。索閱《神國》及報名營會,請上網www.shen-guo.org。
2016年2月25日 星期四
基督信仰與現代企業倫理
基督信仰與現代企業倫理
文/溫英幹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6:31)
一、前言—企業倫理的緣起
西方的倫理學(ethics)起源很早,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 BC -322 BC)著有《倫理學》一書,源自他的老師輩蘇格拉底和柏拉圖。但企業倫理一直到1970年代後才開始成為一門學科。
在西方羅馬帝國於五世紀末崩潰後,基督教開始主宰西方世界。雖然基督教對企業經營並沒有多少正式討論,但強調做買賣必需遵守公義與誠實的原則。宗教改革後,馬克思‧韋伯(Max Weber,1864-1920)及陶內(R.H. Tawney, 1880-1962)等學者研究有關宗教與資本主義興起的關係,發現宗教在資本主義、個人主義及商業的興起中扮演重要角色。亞當斯密(1723-1790)是現代經濟學之父,著有《國富論》一書。該書出版於工業革命開始之際,經濟學後來發展成為一門顯學與之很有關係。但他也是一位道德哲學家,著有《道德情操論》,說:「資本主義若要運行順暢,必須建基在道德之上」。
當經濟越發展,宗教就越被抽離出經濟活動,導致企業經營越來越不合道德倫理,因此就產生了企業倫理問題及相關學術研究,企業倫理開始在最近半世紀形成一門學科。
二、基督新教的倫理精神
十八世紀的工業革命引發資本主義的誕生,而其背後的宗教思維來自基督教改教運動,被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思‧韋伯稱之為「基督新教的倫理精神」。韋伯用所謂「天職」(calling)來指新教教派中的核心倫理,最初從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而來。「天職」指人應該在俗世中,完成神呼召個人在其所處職業位置上的工作責任和義務。
韋伯的「新教倫理」,是根據加爾文教派的宗教職業觀,強調消費的節制(節儉)及努力工作,不可虛度光陰,否則會浪費掉神賜予人的寶貴時間。因為節制消費以及強調勞動的觀念,使得資產階級的資本逐漸積累。在合理的範圍內自由使用金錢,也蒙神賜福。
韋伯認為資本主義精神有其宗教根源,從新教中的節儉觀及職業勞動觀,逐漸發展成資本主義中理性經濟勞動的特徵。導致工業革命及資本主義興起的基督新教的倫理精神乃是人響應神的呼召,認為職場各方面都是神所呼召的「天職」,不論在哪個崗位上都節儉自律,努力工作,並且認定一切工作都是為神而作,是為了榮耀神。「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歌羅西書3:23)加上「同理心原則」,企業來往都以誠實正直的心態經營,以免得罪神。這種經營態度使得歐美工業先進國家的尖端產品,都做得盡善盡美,令人讚歎其工藝之極致,背後因素之一就是來自對神的敬畏,以及做出最好產品的目的,在於榮耀神。
過去並沒有企業倫理這個名詞或學科。廣義說來,企業的倫理只是日常將道德或倫理規範用在企業經營上。聖經中的十誡是常令人想到的倫理規範,特別是真實及誠實,禁止偷竊及嫉妒別人的成就或擁有的產業。管家的概念也直接應用在企業經營上。其他的傳統和宗教也有類似規範,引導人們各方面的活動,直到現在。
三、企業倫理學科的興起
後來隨著資本主義逐漸發展,它已漸漸不倚賴宗教觀念的支持,失去了原先宗教和倫理上的意涵,企業經營逐漸滲入人文主義的色彩,產品主要是獲利,而非榮耀神。宗教因素已經被世俗主義及政治所剝離,同時經濟學和經濟活動也與宗教脫節,而與政治掛鉤,並且一再制定各種法律來防範及處罰違規行為。
在1970年代之前,並沒有企業倫理這門有系統的學科,因為歐美國家的企業經營大多數背後都有基督信仰的價值在內,就是強調誠實經營。企業倫理成為一門學科,就是因為很多企業開始不老實經營了,反而投機取巧抄捷徑,不擇手段唯利是圖。
1970年代,美國商學院的教授們開始講授和撰文討論企業的社會責任,認為一個組織有義務將對利害關係人的正面衝擊極大化,將負面衝擊極小化。當時尼克森總統(Richard M. Nixon)的水門案件將大眾注意力轉聚於政府倫理的重要性,進而討論社會責任及商業倫理議題的會議經常舉辦,而處理企業倫理爭端的各種中心也相繼成立。
到了1970年代末期,幾個重大倫理爭論點浮出,如賄賂、不實廣告、價格壟斷、產品安全與環境等。然而,對於倫理決策訂定流程如何運作、如何辨識其中的影響因素著墨卻很有限。在1980年代,商學院及企業界已公認企業倫理是一個研究領域。企業倫理組織擁有上千會員,全國各大專院校商學院紛紛開設企業倫理課程,各種中心提供出版刊物、課程、會議和研討會。
1980年代導入雷根(Reagan)╱布希(Bush)紀元,伴隨而來的是自律(self-regulation)而不是由政府規範的想法才符合大眾利益。許多關稅及貿易障礙被移除了,商場規則因為管制較少而以驚人的速度改變。自律精神其實帶來很多遺毒,例如2008年因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1980年美國民間成立企業倫理學會(The Society for Business Ethics)致力於企業倫理的教育及實現。1987年之後,在歐洲的商學院也跟進採用企業倫理課程,同時成立歐洲企業倫理網絡(European Business Ethics Network, EBEN)。
1991年11月美國國會通過聯邦判決指南(Federal Sentencing Guidelines for Organizations, FSGO),為1990年代的組織倫理遵從計畫(Organizational Ethical Compliance Program)定調。該法案的核心是「胡蘿蔔及棒子」概念:對不法行為如果已經採取預防措施,一旦真的發生違法之事時,公司可以避免過重處罰的麻煩。公司必須發展企業倫理文化,強制執行倫理守則,竭力防止不法,以免事發時遭到重大處罰。1992年,五十四個企業在美國華府聯合成立「企業社會責任協會(Busines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 BSR),宣布要經由遊說及公共關係,鼓勵企業將社會公平、環境責任及發展出可持續經濟的概念加入公司的經營決策中。會員企業曾經高達800家,現在有250家,分佈在全世界(bsr.org)。
雖然在1990年代企業倫理似乎已經更制度化了,但2000年初的新證據卻顯示,沒有太多的執行長和管理者全力擁抱社會大眾對高道德標準的期待。即使企業倫理已經成為商學院的顯學,也成為許多商學院的必修課程,但企業醜聞卻一再爆發,特別是2001年,發生了至少六起大企業背信醜聞,包括美國安隆(Enron)公司的作假帳事件,除讓安隆公司破產之外,合謀作假帳的國際著名會計師事務所亞瑟‧安德森(Arthur Anderson)也被迫歇業。投資人對大企業的信心大幅下降。
企業醜聞在之後仍然不斷上演,表示越口口聲聲宣示重視企業倫理,企業越敗壞。作為回應,國會在2002年通過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全名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Reform and Investor Protection Act of 2002),是自1934年證交法(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實施以來,對組織管控及會計規範影響最深遠的改變。該法案強調公司治理,加重經理人、會計師責任,甚至對於不法行為課以重刑,都是希望以外部力量使企業財務做到透明真實,保障股東權益。
除了政府的壓力外,非政府組織(NGO)也加緊監督,成為促使企業重塑道德形象的主要動力。各國對勞工、環境等社會保護政策也愈來愈嚴,對跨國企業的管理也越來越嚴格,企業為免受處罰,也盡力配合改善。
許多企業開始重視企業倫理,負起社會責任,以免受到法庭責罰及媒體負面報導,影響公司形象,也是企業改善企業倫理的動力。企業重新認定只有企業正派經營,才能贏得顧客的信心,員工也才能安心工作,創造更好績效。此外,企業也積極參與社會公益,而不是只有利潤掛帥。許多企業設置倫理長(corporate ethics officer,有如臺灣的政風室主任),並聯合起來成立倫理長協會。
例如殼牌(Shell)石油公司在1995年意圖將鑽油平台棄沉於北海,損及海洋生態,大受環保團體撻伐,在德國的股價也應聲下挫。殼牌重寫公司企業倫理規範,並且加強與非營利組織合作,制訂該公司的環境政策,每年設定目標,例如減少廢物排放量等,年年發表環境報告,才挽回社會及投資人的信心。殼牌指出,未來企業社會責任議題將會愈來愈受重視,殼牌的作為也是為企業經營長久之計。
企業最佳公民獎(Best Corporate Citizens)由《公司責任雜誌》(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Magazine)每年票選出來100家美國公司—考慮因素除了強調公司責任外,還有有七項與企業責任有關的評估:氣候變遷、員工關係、環境面、財務面、政府、人權及捐獻。
微軟公司在1990年代末期被美國司法部控訴,認定該公司將視窗及網路連在一起,濫用其壟斷勢力。微軟也面臨歐盟的壟斷控訴,直到2013年還被歐盟罰款七億三千一百萬美元。但《公司責任雜誌》票選美國100個最佳公民企業,微軟於2015年獲得排名第一。在這場新運動中,倡導最力者,其實是廣大的消費者以及投資人,因為大家已經受夠了操弄及不誠實經營的手法。
歐美國家在防範企業經營違反倫理及違法方面,在近幾十年作了不少努力,例如美國的沙賓法案及FSGO似乎已將發現並處理倫理問題與法律風險的需求制度化了。一家公司的高階管理階層和董事會要為發現倫理行為所連帶的風險負責,因此要發展出一個倫理計畫,以事先防範及杜絕倫理不法行為在其演變成危機之前發生。但我們仍然發現還是有許多公司爆發倫理醜聞。
有意思的是,目前企業倫理的發展趨勢是將基於法律的重心轉至以文化或誠信為重點,使得倫理道德成為組織價值的一部分。許多機構及企業都建立員工的倫理守則(code of ethics),例如紐約證交所規定所有的會員公司一定要有倫理守則。許多公司現在都設有倫理長(ethics officers),可直接向高階經營層或董事會報告。
金融界的組織,如財金分析師(CFA)協會,會計師(CPA)協會及理財規劃師(CFA)協會,都非常重視所屬會員的倫理規範,因為金融從業人員是管理客戶的錢財,尤其需要服從倫理規範,以免誤導客戶,使客戶遭受非風險性的損失。有些公司將不支持或不遵守這些的公司列為拒絕往來戶。
四、企業倫理回歸黃金律
由上所述,企業倫理成為一門學科,卻刻意與宗教分離,避免引用聖經的教訓。但經過了許多企業與投資人沉迷於金錢遊戲、惟利是圖、甚至不惜犧牲道德以致自作自受的後果,新企業倫理運動卻使人們重新回歸資本主義的真諦,就是企業經營必需誠實正直,也就是遵循黃金律,回歸聖經中的價值觀。
約翰‧麥斯威爾(John Maxwell),著名的基督徒領導學專家,其最近著作《沒有企業倫理這回事》的主旨就是:如果企業遵照耶穌(或其他宗教)所宣稱的「黃金律」經營企業,就不需要企業倫理了。誠如麥斯威爾所言:「我相信只需要一個指導方針就可以主導你所有的倫理決定;此指導方針依據的原則就是黃金律。」
為人處事及企業經營的黃金律
在東西方文化裡,都有「同理心原則」,如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華人最耳熟能詳的成語;而世界上的主要宗教,如回教、印度教及佛教也都有類似說法。然而涵蓋最整全的表達是聖經中耶穌所說:「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馬太福音7:12;又見路加福音6:31)「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這句話被視為做人處事及經營企業的黃金律(或稱金科玉律),也可以說是普世的倫理價值,不但是日常為人處事的準則,經營企業更要遵循這種規範。在神(耶穌基督)的眼光中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也是「同理心原則」的終極表現及道德規範的總綱。「誠實正直」是從這引申出來的原則。
企業倫理的基礎是上述「黃金律」,不但能贏得顧客的信心,也討神喜悅,蒙神賜福。例如顧客甲到一家店裡買東西,他一定會期望買到的東西貨真價實,而非黑心產品;同樣,如果顧客甲自己也銷售產品,他的顧客也會有同樣期望。
聖經中的誠實正直
神的屬性之一就是誠實與正直,祂也喜悅這種人,並賜福給這種人諸事亨通。在聖經中,對於誠實正直有許多的提示,例如:
「正直人的純正必引導自己;奸詐人的乖僻必毀滅自己。」(箴言11:3)
「城因正直人祝福便高舉,卻因邪惡人的口就傾覆。」(箴言11:11)
「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明眼人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出埃及記23:8)
「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詩篇51:6)
「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箴言28:20)
「因為耶和華的言語正直;凡他所做的盡都誠實。」(詩篇33:4)
誠實(honest)與正直是一體的兩面,兩者一起是最重要也是最常被提到的一個美德。「正直」(integrity),從數學詞彙「整數」而來,意思是完整、完全、不分割,沒有欺騙或沒有虛謊。其意思代表「內外一致」,即有之於內必形諸於外。即使對自己有損失,有誠信的人還是堅守諾言,他公開的標準與私下的標準始終如一。
許多企業開始重視企業倫理,並負起社會責任,賺取最大利潤已經不是所有企業的最高追求目標。一個公司的經營能得到員工的信任及委身、投資人的信任與忠誠、以及顧客的信任與滿意,最終就能創造合理利潤;而公司能將部份利潤回饋社會或社區,贏得社會的信任與嘉許,更能創造更多利潤。這些都是實證調查得到的結果。
基督徒除了遵循企業倫理的黃金律外,更要將自己的企業當作「神國企業」來經營—也就是遵照聖經的原則,將企業的擁有權交還給神,當作神所託付的企業,將自己當作忠心良善及有見識(智慧)的管家來經營「屬於神的企業」,並將部份利潤捐獻到福音機構及慈善事業,來擴展神國度的事工;在企業內廣傳福音,協助早日完成主耶穌所吩咐的大使命。這樣做是討神喜悅及蒙神賜福的。
註釋
1.參見zh.wikipedia.org/wiki/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或en.wikipedia.org/wiki/The_Protestant_Ethic_and_the_Spirit_of_Capitalism。
2.Richard T. De George, A History of Business Ethics, www.scu.edu/ethics/practicing/focusareas/business/conference/presentations/business-ethics-history.html
3.en.wikipedia.org/wiki/Business_ethics
4.John Hood, Do Corporations Have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11/01/1998, fee.org/freeman/do-corporations-have-social-responsibilities/
5.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rporate_collapses_and_scandals
6.corporateresponsibilityassociation.org/
7.www.forbes.com/sites/susanadams/2015/04/22/americas-100-best-corporate-citizens-in-2015/
8.1494-1963年間全世界大公司背信醜聞只有7起, 1970-2014則共有38起。見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rporate_collapses_and_scandals
9.根據John Fraedrich, Linda Ferrell, and O. C. Ferrell,Business Ethics: Ethical Decision Making & Cases, South-Western College Publishing, various editions.
10.John C. Maxwell, There's No Such Thing as "Business" Ethics: There's Only One Rule for Making Decisions, Center Street (August 12, 2003).
11.根據John Fraedrich, Linda Ferrell, and O. C. Ferrell,Business Ethics: Ethical Decision Making & Cases, South-Western College Publishing, various editions.
作者小檔案
溫英幹,擁有美國財金分析師(CFA)證照,為美國及臺灣神國資源為基督協會董事會主席,本刊國度人才單元企編。現任臺灣東華大學經濟系及財金系榮譽教授及美國冠冕財務事工美國華人外展事工主任。
原載於《神國雜誌》,2016年春季號,頁15-20。 網頁 http://www.shen-guo.org/christian-business-ethi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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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夫婦在英國愛丁堡亞當斯密紀念銅像前留影(2016年1月)。
2016年2月23日 星期二
台灣沉睡廿年 豈能再內耗 (聯合報民意論壇)
台灣沉睡廿年 豈能再內耗
2016-02-20 02:30 《聯合報》民意論壇
溫英幹/東華大學經濟系及財金系榮譽教授(美國馬里蘭州)
從統計數字看,過去廿年台灣經濟進步雖不很多,還是有進步。國內生產毛額(GDP)年成長率達四.四%,不輸其他先進國家。照理說,民眾生活水準,應上升至少一半才合理,但民眾卻普遍無感,反而覺得停滯不前,特別是薪資方面。
廿年過去,一般受僱人員薪資有增加,但增幅不高,但如將通貨膨脹率計入考慮,實質薪資成長可能是負數,這也是人民無感原因。未來新政府上台後,如果台灣經濟無法提升,甚至衰退,大陸可能很快就會趕上來。
多年前,大陸學者應邀來台訪問,我們給的待遇,比他們在大陸領到的總報酬還少(薪水及加給、外快及較低的物價),難怪他們說來台訪問是一種犧牲,現在差異更大了。
台灣教育制度的因循苟且,導致除香港及新加坡大學外,大陸許多大學也來台挖角,薪資待遇都很有彈性,不像台灣,公立大學連演講費都要規定。
私 立大學就比較有彈性,有位在台灣國立大學退休回美的教授,曾應邀回台開設短期兩個月密集課程,也應邀回他退休的大學開設同樣課程,私大待遇是國立的兩倍 半。原因很簡單—除非另有國科會補助,國立大學只能比照規定。為了活化大學教育,政府應下決心鬆綁,讓大學自求發展,才能培養出競爭力。
一九九六年初,我從美國回台在東華大學任教,當時請校外學者來專題演講,依教育部規定是一場三千元(外加交通費)。二○一五年我回台灣短期訪問,應邀在兩個國立大學演講,演講費還是三千元。
廿年過去了,演講費還是一樣,邀請我的教授頻頻道歉。我當然不是說演講費少,而是在陳述台灣多年來的薪資靜止狀態,包括大學教授,廿年來都沒什麼長進,對台灣未來經濟發展,是很大的警訊與挑戰。
美國作家爾文曾寫過膾炙人口的小說「李伯大夢」(Rip Van Winkle),樵夫李伯和愛犬去打獵,進入到森林深處。當他醒來時,發現斧頭生鏽,狗也不見了。他尋路回村莊,發現短短一覺,世間已過廿年,人事全非;還有,美國也脫離英國而「獨立」了。
台灣是不是有點像李伯,在內耗中沉睡了廿年?筆者並非唱衰台灣,而是全國上下要警覺,我們再沒有廿年的時間來等候。
聯合報網頁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513323
作者註:本文另有較詳盡以統計數字的說明,題目是「李伯大夢二十年」,(http://ykwen.blogspot.com/2016/02/blog-post_99.html)
聯合報民意論壇所刊載的本文只登出重點。
李伯大夢二十年
李伯大夢二十年
(台灣沉睡廿年 豈能再內耗一文詳細版)
溫英幹(國立東華大學經濟系及財金系榮譽教授/美國馬利蘭州)
臺灣的經濟過去二十年從統計數字看來,進步雖不很多,還是有進步。以人均國民所得(當期價格)來說,1995年為11,927美元,2014年為19,558美元,年增率2.6%,增幅0.64倍;以臺幣價格計算則從315,952元升至593,972元,年增率3.4%,增幅0.9倍。實質國內總生產(GDP)經濟年成長率則達4.4%,不輸給其他先進國家。照理說,即使增幅不多,但民眾的生活水準二十年期間應該也有上升至少一半才合理。但民眾卻普遍無感,反而覺得經濟一直停滯不前,特別是薪資方面。
過去20年,一般受僱人員的薪資有增加,但增幅不高。根據主計處薪資調查報告,1995-2014期間,工業及服務業受僱人員平均月薪年增長率只有1.5%(臺幣35,389元到47,300元,增幅才0.3倍)不到人均國民所得增長率的一半;而其中專業技術服務業月薪漲幅每年也只有1.6%(42,718元到57,414元)。這是名目薪資,如果將通貨膨脹率計入考慮,實質薪資增長其實是負數(1995-2014,物價平均年增率2.4%)。
如果將時間畫成兩段,則1995-2004年間,工業及服務業平均月薪增長率為2.1%,而2004-2014的最近十年增長率只有1%。這是人民覺得無感的原因,特別是最近十年。大學剛畢業的年輕一代,長期以來一直被認為只有22K的薪資,雖然根據行政院最近調查,近年來大學畢業生平均起薪已經上升到25K,但比起22K,增幅仍低。【1】
反觀大陸一般的工資卻因經濟增長快速而突飛猛增!1997年上海市最低工資是人民幣315元,到2014年達到1,820元,增幅近五倍,17年間平均增長率每年10.9%。上海市平均工資2000年為人民幣1,285元,2013年為5,036元(相當於臺幣25,000元),13年間年增率也達11%。【2】
以最近幾年來說,2011至2015年間,臺北市基本工資從臺幣18,000元只小幅調高到20,008元,四年期間調幅每年平均2.7%。同一期間,上海市最低工資從人民幣約1,280元上調到2,020元,年增幅12%。【3】 雖說是因為大陸經濟的快速發展,但臺灣的經濟成長率長期高過薪資成長率就有問題了。如果未來新政府上臺後,臺灣經濟無法提升,甚至衰退,也可能很快被大陸趕上。
對薪資的持平,除了一般工資外,也表現在公家機構的待遇上,特別是國內高級人才的待遇。
臺大最近刊登根據國立大學薪資調整表,頂級的年功俸正教授最高薪資(包括研究費)是每月臺幣107,525元,比十年前大約只多了2,000元而已,十年期間總增幅只有2%!而且這個薪資是包括月薪53,075元(比中小學老師待遇還差)及研究費54,450元(不計入退休年資計算)。【4】 考慮到物價上升,其實大家的實質薪資是遞減的。這種頂級薪水約合年薪47,000美元(一年13.5個月計算),完全無法與國外,甚至大陸一些重點大學的正教授待遇相比。甚至,國內相關研究也報導,大學正教授一生薪資所得可能低於同齡中小學教師(尤其是研究費不計入退休年資計算)。【5】 該研究還報導,2006年臺灣的大學教授最高年薪為42,000美元,約是香港及新加坡的五分之一,美國的六分之一。這還是十年前的資料。【6】
多年前大陸學者應邀來臺訪問,我們給的待遇名目上比他們在大陸拿的月薪多,但相對而言卻比他們在大陸所能領到的總報酬還少(薪水及加給,還有在外邊的不少外快,以及大陸的較低的物價)!難怪他們說來臺灣訪問是一種犧牲!現在差異更大了。
由於臺灣教育制度的因循苟且,規定重重,除了香港及新加坡外,大陸許多大學也到臺灣挖角,在薪資待遇方面都很有彈性,不像在臺灣,公立大學都受限於教育部的規定,有很多限制,連演講費都要規定。相對而言,私立大學就比較有彈性。有一位在臺灣一所國立大學退休回美的教授,曾應邀回臺在一所私立大學開設一個短期兩個月的密集課程,也應邀回他退休的大學開設同樣課程,私立大學給他的待遇是國立大學的兩倍半。原因很簡單—國立大學只能比照規定,除非另有如國科會(現科技部)的補助。為了活化大學教育,於其處處以防弊觀點出發,花太多時間在管大學行政,政府不如下決心鬆綁,讓大學自求發展,才能培養出競爭力。
最後以下列個人經驗作為註腳:
1996年初我從美國回臺在國立東華大學任教,那時我們請校外的學者來作專題演講,演講費約是一場臺幣3,000元(外加交通費),而我們到其他學校演講,價碼也差不多。(是依據教育部規定的,3,000元還是指資深講員或教授!)
2015年10月我回臺灣短期訪問,應邀在兩個國立大學各演講一場,演講費還是一場臺幣3,000元!(其中一個學校是交通費1,000元,演講費2,000元,合計3,000元)。二十年過去了,演講費還是一樣數字!請我去演講的教授還頻頻道歉,是學校的規定。我當然不是說演講費少,而是在陳述臺灣多年來的薪資靜止狀態,不但是一般民眾,各個階層,也包括大學教授,二十年來都沒什麼長進,對臺灣的未來經濟發展是一個很大的警訊與挑戰。
美國作家爾文(Washington Irving,1783-1859)曾寫過一篇膾炙人口的傳奇小說,李伯大夢(Rip Van Winkle) 。說到一個樵夫李伯有一天和愛犬一起去打獵卻不小心進入到森林的深處。他忽然聽見一個老人叫他名字,邀請他去一個像是廣場的地方。在那裡李伯和一群人玩遊戲及喝酒,直到醉得不省人事睡著了。當他醒來時,發現自己衣裳襤褸,鬍子很長,斧頭生鏽,狗也不見了。他尋路回到自己的村莊,發現村莊的樣子已經大幅改變了,而妻子已逝,所有親友也都已經老去。算來他這短短的一覺竟然在世間上已經過了二十年,外邊生態已變,人物全非;還有,美國也早就脫離英國而「獨立」了。
臺灣是不是有點像李伯,在內耗中已經沉睡了二十年? 筆者並非唱衰臺灣,而是全國上下要警覺我們沒有再二十年的時間來等候。
註釋
1. 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3277。官方統計資料都來自行政院主計處之國民所得及薪資調查統計。
2. www.t-saudi.org.tw/public/journals/172_1415871205.pdf
3. udn.com/news/story/7333/806487-11-上海最低工資-漲破萬元
4. www.personnel.ntu.edu.tw/~persadm/payment94.htm
5. da20081126.pixnet.net/blog/的post/30645464-臺灣教授薪水不比中小學老師--臺學術精英恐
6. www.ptt.cc/bbs/AfterPhD/M.1271279789.A.611.html
作者註:
本文的縮減版由《聯合報》於2016年2月20日刊載在「民意論壇」版,題目為「台灣沉睡廿年 豈能再內耗」。(http://udn.com/news/story/7339/1513323)
同心理財,婚姻蒙福
同心理財,婚姻蒙福
溫英幹
事實:錢財為離婚禍首
上帝對婚姻的設計是美好的、一貫的,也是 一致的。上帝在創造世界時,利用亞當的一根肋骨造成一個女人交給亞當。亞當就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 的。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記2:23-24)
所謂夫妻一體,除了肉體的結合,更重要的是在愛中心靈的契合。既然上帝的心意要夫妻成為一體,何以我們卻見到這麼多怨偶及高離婚率?許多調查研究顯示,錢財問題為離婚的最主要原因,其次才是是溝通、外遇或性關係等。
2014年一份對1061位美國離婚成人所做的調查,51%表示離異主要是因為錢財。而2013年針對4500離婚夫妻進行的類似調查,結論亦相同。因此研究者總結,「為錢財問題激烈爭吵」是離婚前的「預警黄燈」,值得夫妻特別留意!
殺手:夫妻對錢財處理各行其是
夫妻在理財上不同心是婚姻和諧的殺手,可以從三方面來看。
殺手1. 未能同心處理財務問題
許多夫妻因為在金錢處理上未能同心,對婚姻生活造成許多負面影響,因此有很多家庭避免討論錢財,以免傷了和氣。美國許多調查結果都發現在家中金錢是禁忌話題,金錢也是壓力最大的來源。
殺手2. 沒有一起做財務決定
根據富達投資 (Fidelity)2013年對808對夫妻退休情況的調查研究,發現只有45%的夫妻在日常財務上一起做決定;在預算編製方面,妻子雖比丈夫更加同意要兩人一同做財務決策(55%對48%),但卻較不可能落實執行(39%對44%)。
殺手3. 在理財決策上未能包容彼此的差異
上帝造男造女,奇妙地使異性相吸,目的是為了作伴及互補,如果都一樣,就不必結婚了。上帝造人,雖然女人出自男人,但很奇妙的,男女構造及特質卻大不相同,為的是學習互相體諒包容。也就是說,夫妻之間是互補關係,彼此成全 。
為什麼夫妻一體,卻未能同心?
夫妻不能同心合意,主要的原因是夫妻對於性別和個性(例如內向外向)、成長背景、教育背景、職業性向,以及信仰和靈命各方面的差異缺乏認知與接納,以致溝通不良、爭執不斷。例如女人喜歡花不少時間逛商場,卻不一定買東西;而男人購物時直截了當,買了就走。還有,夫妻雙方信仰及靈命程度不同,理財傾向也會不同,特別在對教會、福音機構或慈善事工的奉獻上。如果用對方的角度來思考,就可消除不少歧見。
理念:以智慧理財為婚姻加分
如上所述,導致離婚的原因與理財不同心有很大的關係。因此夫妻需要在理財方面學習良好的溝通,放下成見,多傾聽對方的意見與想法,而且凡事要有商有量,不可專斷獨行。
理念1. 夫妻要建立共同的信仰及價值觀
夫妻同心的最重要底線是基本信仰要一樣。信仰不同,很難同 負一軛。信仰相同,就有共同的價值觀,在理財上才能同心。夫妻在基督裡一起長進,同時有靈修禱告,經常結伴參加各種有助於身心靈羣全人成長的營會。當夫妻 重視與上帝的永恆關係時,可以改變自己的想法,讓自己更慷慨,更樂於助人。同時也要學習重視彼此關係超過重視事物(為一些小事爭執時,要反省是否值得為此 而影響夫妻感情),學習接納對方的想法與需要,互相遷就,並且在花費方面有所節制及考量。
理念2. 養成管家的心態與生活態度
在處理錢財方面, 夫妻首先要體認到所有的錢財都是上帝所賜予,因此所有權仍然在祂的手中。夫妻只是管家,經營管理上帝所託付的一切。正如詩篇二十四章1節所說:「地和其中 所充滿的,世界和住在其間的,都屬耶和華。」 我們只是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忠心、良善及有見識(聰明智慧)和周詳計畫,並且有信心依靠上帝的供應(參考聖經哥林多前書4:2;路加福音12:42)。
理念3. 帶領全家知足常樂
要按著上帝給各個家庭不同的資源來過日子,不要與別人比較,如提摩太前書六章8節所說:「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不要過於重視財富的累積,反而對生命成長失焦。
理念4. 共同釐定家庭財務目標
夫妻要一起討論和禱告,訂下一些有共識的家庭目標,例如養 育多少小孩、購買哪種車子房子等。但目標要保留調整的彈性,例如夫妻本來各有工作,有了小孩後,如果決定妻子留在在家照顧小孩,家庭少了一份收入,就不一 定能買到本來合意的房子。然而計算妻子在家看顧孩子與外出工作的成本效益,可能發現雇用保姆照顧小孩,而讓妻子繼續外出工作實際上並不合算,也許在孩子年 幼時待在家育兒,或找能在家兼職的工作,反而合算。況且所謂合不合算,還不只是看支出金額,更要看孩子所能得到的關注和培育。
理念5. 努力達到財務自由
家庭理財的最終目標是不需要依靠工作及薪水,沒有負債,已經積累足夠的退休金,預備好小孩教育基金,及付清房貸,可以在老年時無憂度日,有更多的資源來服事上帝。為了達到財務自由,夫妻要注意四個理財目標:控制支出、免於負債、儲蓄與投資、以及慷慨奉獻。
目標:善用夫妻同心理財的良方
夫妻同心釐定理財目標,不但使家庭財務管理步上良軌,而且夫妻感情也會更加凝固親愛。以下建議六個理財目標。
目標1. 控制支出:同心編製收支預算
在理財上剛剛起步的夫妻亟需編制預算,以控制支出,並做有 計畫的儲蓄及投資,預備將來。不然很容易花費過多,甚至負債纍纍。夫妻必須同心一起編製年度預算,指揮錢往哪裡走,而不是被錢(特別是債務)捆綁。我們鼓 勵夫妻的帳戶要合在一起,不要有各自的帳戶,才能同心合意地處理家庭財務。
在編製預算時,需要先積存一筆約三到六個月的急用基金,放在隨時可動用的活期存款或貨幣基金上,以便救急之用─例如突然失業、發生意外或房子設備忽然損壞(例如屋頂漏水或冷暖氣失靈等)。
目標2. 減少負債
聖經不鼓勵負債(參考箴言22:7),要儘快償還消費型貸 款(車子、家具、學生貸款等),絕不欠信用卡債,房貸也加速還完。儘早成為無債一身輕的家庭,如此財務負擔將大為減少,可以將更多儲蓄轉為投資,以及增加 奉獻的數額。沒有負債或負債少,生活開銷就隨之減少,也能較大程度克服金融危機或失業的危機。
目標3. 儲蓄與投資
還完消費型貸款之後,就可以開始為「大件購買」(例如房子、退休金及孩子教育基金)儲蓄,並將儲蓄轉為報酬較高的投資。這方面如果自己不內行,建議找理財顧問。
目標4. 慷慨奉獻
夫妻為上帝國度奉獻金錢是蒙福的途徑。調查研究顯示,有什 一奉獻的家庭,其財務情況普遍比沒有者好,包括負債及房貸較低、存款較多等。而新興的神經經濟學(neuro-economics)也發現,做慈善事工與 別人分享所賺的錢,對身體健康與心情快樂都有正面功效。夫妻在奉獻額度及奉獻對象要同心。如果意見不同,要一起禱告,尋求上帝的旨意。
目標5. 風險管理
夫妻在理財過程中,除了預備急用基金及上述理財目標之外,也要注意三大風險:
A 死亡風險(mortality risk)。若夫妻一方英年早逝,特別是賺錢較多的一方(通常是丈夫)在退休之前就過世,由於收入來源斷絕,如果配偶沒有工作,家中經濟將頓時受到莫大影響。
B 長壽風險(longevity risk)。退休不再工作之後,所積累的退休金在死亡之前就用光了。
C 市場風險(market risk)。所投資預備作為退休金的資產在金融危機或市場波動時,由於股市大幅下滑,蒙受巨大損失,影響未來的生活水平。
預防死亡風險的方式是購買人壽保險及醫療保險,特別是收入較高的一方,需要提高壽險保額。如果沒有公司或政府的終身退休年金(pension)或社會安全福利金不夠 開銷,預防長壽風險的方式之一是考慮將退休金一部分購買長期年金(annuity),以便安度晚年到回天家。預防市場風險的方式是分散風險的投資,雖然大 型的金融危機來臨時,仍然不能完全防範資產縮水,但至少可減少損失幅度。以上這些預防性措施,如果自己不內行,需要請教理財顧問。
目標6. 優雅退場
在累積家庭財富的過程中,會經歷建基時期(剛開始工作賺 錢)、積累時期(儲蓄投資以積累財富)、維持時期(面臨退休,維持現有財富,以度晚年)及分配時期(將資產分配給下一代或捐給教會或慈善機構)等四個階 段。在美國,除了人壽保險及長期年金外,也要請教相關專業人員考慮長照保險(long-term care insurance)及遺囑和資產生前信託(living trust)。
祈願:相愛相憐,互助互補
從以上的說明,我們可以認知聖經的婚姻觀是丈夫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夫妻是上帝所配合的,雖然彼此有各方面的不同,卻要在互補互勵中携手同奔天路。夫妻在處理錢財上不同心是婚姻的頭號殺 手,所以對此務必認真對待、處理,秉持相同的價值觀,對基督全然委身,以管家的心態管理祂所託付的資源,那麼,生命必日益更新,也會更加彼此相愛、相憐,落實結婚時親友的祝福─白頭偕老、永浴愛河。
作者為臺灣東華大學經濟系及財務金融系榮譽教授,擁有美國財金分析師(CFA)資格,目前擔任美國冠冕財務事工華人外展事工主任及多個福音機構董事,與妻子吳桂英結婚近四十五年,育有一女一男,均已成家,共有六個孫兒女。
原載《真愛家庭雜誌》第87期,2016年2月號
(www.familykeepers.org/magazine/Archive/FK087/FK087.htm)
延伸閱讀:
1. 溫英幹,「屬靈家庭中的金錢與婚姻關係」,《使者雜誌》2015年7-8月號,(www.ambassadorsmagazine.org/分類文章/婚姻家庭/属灵家庭中的金钱与婚姻关系-温英幹/?lang=hk)(本文對金錢與婚姻關係有更詳細的說明)
2. 溫英幹,「合神心意的理財與奉獻」,《使者雜誌》 2014年11-12月, (www.ambassadorsmagazine.org/分類文章/理論與探討/合神心意的理財与奉献-温英干/)(理財的聖經原則以及如何達到財務自由,以便有更多資源來事奉神)
3. 溫英幹,「捨與得之間,錢財管家與慷慨奉獻」,「神國雜誌」39期,2015年3月號(www.shen-guo.org/between-giving-and-receiving.html)(慷慨奉獻的蒙福秘密)
互為生命建造的夫妻關係——從愛惜髮妻使泉源蒙福說起
互為生命建造的夫妻關係——從愛惜髮妻使泉源蒙福說起 /溫英幹
「壯而有室,好合無間,永期懽樂,如水溶溶。視若麀(you)鹿,可愛可悅,擁抱之樂,常饜(yan)爾心,恒加戀慕,甚為親切。」(箴五18-19)
現今世代的家庭危局
筆者近幾年來從事關懷單親事工,接觸到許多單親家庭。單親家庭來自兩方面,一是喪偶,一是離婚(或稱失婚)。夫妻之間一旦其中一方過世,總是個人人生一大 (可能是最大)的悲劇,特別配偶是青壯時期就過世的,傷痛越大。而離婚對雙方或其中一方也帶來莫大的打擊,對孩子的衝擊比喪偶情況更加嚴重。
由於家庭結構及關係的改變,離婚的情況越來越多,造成家庭破碎的情況也越來越普遍,再加上同性婚姻的趨勢,夫婦與孩子一起成長有天倫之樂家庭也越來越少。
據美國人口普查局2012年資料,美國家庭結構已經產生巨變;在1970-2012期間,住家(households)是家庭(family households)的比率從81%下降到66%;已婚夫婦與18歲以下孩子在一起的住家比率從40%下降到20%;一人住家比率從17%增加到 27%,而每一住家的平均人數從3.1人下降到2.6人。(註1)(依照普查局的定義,所謂住家指一個屋子內可以有幾位不一定有親戚關係的人住在一起;家 庭則指兩位或更多人,因為生育、結婚或領養而住在一個屋子裏。)
我們看到美國一年之中平均每兩對結婚就有一對離婚。不過根據調查,真正的離婚率在1970及1980年代期間呈上升趨勢,1990年代之後則呈下降 趨勢,但結婚率也在下降。盡管如此,在比率上還是很多人離婚—例如1990年代結婚的,結婚15年的有30%離婚,1970-1980年代結婚的,結婚 30年後約有超過40%的夫妻離婚。(註2)另一皮爾斯機構(Pew Research Center)調查,美國人從未結婚的25歲以上男女佔同齡人口比率從1960到2012期間也持續上升,男人從10%上升到23%;女人從8%到 17%。(註3)
以上統計數字專指美國,但也可適用其他先進國家、台灣和中國大陸。
以全球統計而言,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家庭都是單親家庭,除了喪偶原因外,先進國家的較高離婚率,也造成更多的單親家庭。(註4)
一般說來,單親家庭撫養子女成長,過程都很艱辛,但基督徒的單親家庭如果能依靠神的慈愛大能、遵照聖經有關家庭的教訓以及教會及福音機構的輔導,仍然能度過危機,將孩子撫養成人,並成為敬虔的蒙福家庭。
蒙福之泉從夫妻關係的互為生命建造而來
聖經提到婚姻幸福的泉源來自結婚後夫妻彼此信守結婚誓言,相守一生,與孩子們組織和睦的家庭。其中蒙福之道就是愛惜及用心經營起初的婚姻,同心養育 敬虔的後代,使孩子在愛的環境中長大,並繼續經營他們自己的敬虔家庭。本文從聖經提到丈夫要「喜悅幼年所娶的妻子」來闡述家庭蒙福之道。希望仍在婚姻中的 夫妻,不管結婚多久,都要遵循聖經關於婚姻的教訓,經營美滿的婚姻,也就是形成互為生命建造的夫妻關係,就會避免造成離婚的因素。作為一家之主的丈夫,更 要體會聖經所說愛惜髮妻之道,使夫妻之間愛情長久,到老仍然相親相愛。
「壯而有室,好合無間,永期懽樂,如水溶溶。視若麀(you)鹿,可愛可悅,擁抱之樂,常饜(yan)爾心,恒加戀慕,甚為親切。」(箴五18-19)
以上兩節經文是我採取《新舊約聖書文理本》對箴言五章18節的翻譯(前四句)及施約瑟譯 《淺文理新舊約聖經》對19節的翻譯(後六句)合併成為10句短歌,成為可以用來祝賀新婚夫婦的佳聯,似乎比俗用的「百年好合,永浴愛河」高雅許多,也符合聖經對婚姻的祝福。
《和合本聖經》這兩節的譯文就更貼近原文:「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他如可愛的麀(you)鹿,可喜的母鹿;願他的胸懷使你時時知足,他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其他譯本大同小異,不再贅述。(註5)
施約瑟譯淺文理新舊約聖經第18節譯為「爾享己泉為福。惟悅爾幼年之佳偶。」新舊約聖書文理本對19節的譯文為「其視妻子也,如麀鹿之濯濯可愛,則 享閨房之福矣。」也可以連起來使用。麀(you)鹿指母鹿,濯濯(zhuó zhuó)指指母鹿體態肥美的樣子,來自「麀(you)鹿濯濯(zhuó zhuó)」 (《孟子》梁惠王上)。又,《和合本修訂本》18節為「要使你的泉源蒙福,要喜愛你年輕時的妻子」;19節為「她如可愛的母鹿,如優美的母羊,願她的胸懷 使你時時滿足,願你常常迷戀她的愛情。」
《聖經新譯本》將「幼年所娶的妻」譯為「年輕時所娶的妻子」,與英文《欽定本聖經》的翻譯一樣(rejoice with the wife of thy youth)。
古代女子十五歲即為成年,稱為將笄(ji)之年,可以許嫁了,因此舊社會許多夫妻結婚時都是現代人說的青少年(例如《紅樓夢》裏賈寶玉和林黛玉談戀 愛時大概只有15歲,相當於現在的國中生,在今天的時代背景中來看根本還不適合談戀愛)。現在結婚年齡普遍大幅提高到25-30歲或更晚,所以用「年輕時 所娶的妻子」的確比較貼近現代人的生活。
《當代聖經》將18節譯為「你要使家庭蒙福,就要忠於你的髮妻。」這裏提到髮妻,就是原配,最早娶的妻子。聖經告訴我們不可拋棄最初娶的妻子,也就 是年輕時所娶的妻子,並以詭詐對待她,的確發人深省,因為有太多人將原配變成為糟糠之妻,特別是中年發達之後,就拋棄了與他一同經歷患難的妻子,「棄之如 敝屣」。這些行為都是神所恨惡的。而與幼年所娶的妻共度一生的目的是神「願人得虔誠的後裔。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參瑪 二13-16)
聖經吩咐丈夫要忠於幼年時(和合本)或年輕時(新譯本)所娶的妻子,或是髮妻(當代聖經),就會使「泉源蒙福」(和合本及新譯本),或家庭蒙福(當 代聖經)。相較於各國日漸上升的離婚率,加上在婚姻途中不幸喪偶的悲劇,的確,夫妻長期在一起實在不容易。夫妻之間可能仍然會因意見不合而吵架拌嘴,但感 覺仍是彼此相愛及相扶持。丈夫應該經常想到,妻子當年嫁給你是一種委屈與委身,怎能忍心辜負她?如今年歲愈長,婚姻生活愈久,愈要珍惜彼此的情誼,愈要存 著感恩的心來度過未來的日子, 何況,「得著賢妻的,是得著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箴十八22)
聖經點出「泉源蒙福」的秘訣,可以回朔前面幾節的話:「你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飲自己井裏的活水,你的泉源豈可漲溢在外,你的河水豈可流在街上,惟獨 歸你一人,不可與外人同用。」(箴五15-17)這裏指夫妻是屬於彼此專有的,因此當夫妻之間的愛情維持聖潔純情專一時,個人的泉源,也就是家庭的根基就 穩固蒙福了。彼此專一也印證了創世記二章24節神對婚姻所設立的一男一女制度:「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又太十九5,可十7,及弗五31)
夫妻偕老的蒙福生活
的確,夫妻年紀越來越大,身體也越來越衰老,聖經告誡丈夫要視「老妻」(也是「老婆」)「如可愛的麀(you)鹿,可喜的母鹿;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 知足,她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母鹿即使體態已經不復當年苗條窈窕之狀,成為發福之態,在丈夫眼中仍然是可愛可喜的,令丈夫知足及戀慕。何況身為丈夫的, 亦身體日衰,也許已經頭部「童山濯濯」,成了「絕頂聰明」,或腹部肥脂外凸,成了「豐肚翩翩」,但仍然不被妻子嫌棄,這種愛情就彌足珍貴。也使人不禁讚美 感謝上帝創造人類的奇妙,年輕時眼目迷於美貌英俊,年老時卻生憐愛之情,使夫妻間存有堅忍愛情來遮掩所有的不足和缺陷。
原來「老」公與「老」婆的真義在此,就是最可貴的愛情是「老」而彌堅,而非看外貌或財富。這時自然不捨得拋棄髮妻,反而是愛惜髮妻了。而上帝偉大的 愛藉著耶穌基督的犧牲能遮掩我們的罪以及讓我們有超過四十年、五十年、或更久的婚姻生活,直到見主面。那時才真的是「地老天荒不了情」,實踐了結婚典禮時 夫婦在神面前相互所發的誓言,例如:「從今天起,是好、是壞,是富、是窮,是健康、是疾病,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
註釋:
[註1] www.census.gov/prod/2013pubs/p20-570.pdf
[註2] www.washingtonpost.com/news/wonkblog/wp/2015/06/23/144-years-of-marriage-and-divorce-in-the-united-states-in-one-chart/; www.nytimes.com/2014/12/02/upshot/the-divorce-surge-is-over-but-the-myth-lives-on.html?smid=fb-nytimes&smtyp=cur&bicmp=AD&bicmlukp=WT.mc_id&bicmst=1409232722000&bicmet=1419773522000&_r=3&abt=0002&abg=0
[註3] www.pewsocialtrends.org/2014/09/24/record-share-of-americans-have-never-married/
[註4] family.jrank.org/pages/1574/Single-Parent-Families-Demographic-Trends.html
[註5]施約瑟譯淺文理新舊約聖經第18節譯為 「爾享己泉為福。惟悅爾幼年之佳耦。」新舊約聖書文理本對19節的譯文為「其視妻子也,如麀鹿之濯濯可愛,則享閨房之福矣。」也可以連起來使用。麀 (you)鹿指母鹿,濯濯(zhuó zhuó)指指母鹿體態肥美的樣子,來自「麀(you)鹿濯濯(zhuó zhuó)」(《孟子》梁惠王上)。又,《和合本修訂本》18 節為「要使你的泉源蒙福, 要喜愛你年輕時的妻子」; 19節為「她如可愛的母鹿,如優美的母羊, 願她的胸懷使你時時滿足, 願你常常迷戀她的愛情。」
作者為臺灣東華大學經濟系及財金系榮譽教授,使者協會董事,與妻子吳桂英結婚近45年,育有一女一子,均已成家,有六孫兒女。
原載美國《使者雜誌》2015年11-12月號。
https://www.ambassadorsmagazine.org/分類文章/婚姻家庭/互为生命建造的夫妻关系-从爱惜发妻使泉源蒙/?lang=hk&utm_campaign=AFC+Resources&utm_content=使者雜誌2015第11%2F12月號:基督徒生命建造的危與憂&utm_medium=email&utm_source=getresponse&utm_term=使者雜誌2015第11%2F12月號:基督徒生命建造的危與憂
全球環境危機對未來世代的衝擊
全球環境危機對未來世代的衝擊
文/溫英幹
前言
筆者在《神國雜誌》第40期(2015年夏季號)刊載「普世經濟前景對千禧世代的挑戰」一文中(http://www.shen-guo.org/millennials-economic-challenge.html)曾提到過去兩世紀的快速經濟發展造成幾種影響全球的環 境危機。1 該文已經簡述最嚴重的是氣候變遷使地震及自然災害增加,生態面積的估量已經超過地球的負荷能力,人口增長失控、導致饑荒與貧窮惡化以及自然資源的耗竭。這 些危機衍生出來許多其他的環境危機,因為篇幅所限,未及討論。本文將上期未克提及的其他環境危機簡述如下,目的在提醒這世代及千禧世代未來的領導人重視這 些危機,並設法解決或減緩其危害速度,使下一世代的人在這地球上能安居樂業。
水源缺乏的危機
美國加州旱象持續四年,州長布朗4月1日破天荒下令全州節水25%,加州人不禁反省:現有的經濟發展模式和用水習慣是否超過大自然的極限?布朗說:「目前 的生活方式不能再持續下去,……現在加州有3,800萬人及3,200萬輛車,每個人都爭著要過舒服的生活。這種情況一定要改變。」研究環境的奧克蘭「太 平洋研究所」水資源專案主任庫利說,本來加州人把重點放在開發新水源,現在大家知道我們已經開源到極點,重點變成節流。」(轉引自聯合報2015年4月6 日新聞)
二十一世紀水資源缺乏是許多社會及全世界要面對的嚴重問題之一。過去一世紀以來,人類用水量的增長率超過人口增長率的兩倍。水源缺乏是自然及人為的現象。 其實地球有足夠的淡水供給七十億人口使用,但由於分配不均、過度浪費、污染及管理不當,造成水源缺乏的問題及危機。2 氣候變遷造成冰山溶解,河水水流量減少,湖泊池塘蓄水量下降,使淡水供給日益減少。 3 世界水理事會(World Water Council, worldwatercouncil.org)出版的異象報告說:「今天有水危機,但這危機並不是水太少供不應求,而是水管理太差的危機,以致數以十億計的人口及環境大大受苦。」4
預估未來三十年對水的需求將增加50%,但那時世界許多地區的地下水水位將下降以及大地區將缺水—主要原因是乾旱、大規模灌溉、污染、建立水壩、甚至戰爭。屆時水資源更加供不應求。5 世界每一處的淡水生產率都在減少當中。
根據聯合國全球環境展望報告第四號(2010),「在2025年之前,有18億人口將住在絕對缺水的國家或地區,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二都有用水困難的情況— 也就是無法滿足農業、工業、國內使用、能源及環境的用水需求……」6 而根據一些非政府組織的估計,2015年之前,非洲的二十五個國家將遭受到嚴重的缺水情況。7
全球乾旱危機
由於氣候變遷的影響,地球呈現不平衡現象—有些地方水患連連,洪水肆虐,有些地方卻因乾旱而缺水。聯合國世界氣象組織(WMO)最近報告,因乾旱已經連年在歐洲、印度及巴基斯坦有破紀錄的熱浪來襲,而北美則遭受更多野火焚燒山林之害,初步研判可能與氣 候變遷有關。根據聯合國專家及氣象學家的估計,因為地方性農作物的損害及農民生計的困難,中東地區出現好幾十年來最乾旱的冬天,對全球糧食價格可能會帶來 威脅。8
2012年美國農業部即預測國內糧食價格將在次年上升3-4%,而在美國超過上千的郡已經自我定位為受災區。9 最近美國農業部宣稱,因為加州是各種水果、蔬菜、堅果及奶製品的主要的生產地,因此該州的連年乾旱對美國這些產品的供應及價格將在今後帶來負面影響。數據 顯示,糧食平均價格從2000年到2015年上漲已經將近一倍。10 由於自然氣候的變化,美國已經避免長期的乾旱,但在未來20-50年可能有持續性的乾旱現象出現。11
土地使用及森林砍伐
森林砍伐指將森林或樹林砍除,將空下的土地移作他用,例如成為農場、牧場或都市用地,聯合國一個機構指出,砍伐森林後最多的用途在於農業。森林砍伐是地球暖化的原因之一,也是提升溫室效應的殺手。熱帶地區的森林砍伐約佔世界溫室氣體排放量的20%。
保護國際協會(Conservation International)在2011年列出十個最頻臨滅絕的森林,包括巴西亞馬遜雨林、剛果雨林、東非肯亞森林、非洲馬達加斯加森林等,都是損失 90%或以上的生物棲息地。其中最危險的是印度緬甸一帶的森林及南太平洋的新克里多尼亞島(New Caledonia),只剩下5%的生物棲息地;森德蘭(Sunderland,位於馬來西亞,印尼及新幾內亞一部分的熱帶雨林之總稱)及菲律賓居次 (7%)。12
▲森林砍伐是地球溫暖的原因之一,也是提升溫室效應的殺手。圖片來源:https://texasstateaquarium.org/tag/deforestation
圖1:全球乾旱危機及地球平均溫度1900-2010。
資料來源:Palmer Global Drought Survey Index-- http://thinkprogress.org/climate/2010/04/14/205781/the-complete-guide-to-modern-day-climate-change/
沙漠化
沙漠化指土地劣化時較乾燥的土地變成更加乾燥,失去水分也不宜栽種植物及野生動物生存。形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很多,包括氣候變遷及人為因素。
沙漠化目前是嚴重的生態及環境問題。乾地佔地球土地面積約40%,有二十億人口住在裡面,大多數是窮人。估計乾地的10-20%地區已經劣化成為沙漠,約 有600萬到1,200萬平方公里(比較:中國大陸及美國的土地面積都是約960萬平方公里),乾地的居民1-6%住在沙漠化地區,而有十億人口處在進一 步沙漠化的危機中。13
可耕地面積減少
沙漠化之外,可耕地面積也相應減少。每年幾百萬公頃高品質的農業用地都因為都市化而被消減。麥肯錫顧問公司估計在未來二十年內,像義大利有三十萬平方公里 的好地將被城市擴張所佔用。聯合國估計,大片的原始森林將被砍伐,將地用來耕種糧食,以應付增加的人口;在2050年之前,所需糧食將增加70%。同時, 全世界都如此,將大片自然土地轉變成不同用途,摧毀生態系統的服務設施,例如洪水保護及用來製造保命的藥物。14
全世界的可耕地大約1,580萬平方公里,約佔地球土地面積的11%。除以目前世界人口七十二億,得到每平方公里490人。如果人口增加到八十-九十億, 每平方公里的人數將達500-580人。15 由於工業化的增加(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及人口增加帶來對糧食需求的增加,可耕地面積及每人食物及穀物的生產量已經呈現下降趨勢。16 (圖2)
圖2:世界人口與可耕地面積 1960-2020
資料來源: http://apfm.net.au/why_invest_in_australia.html
全球廢棄物危機 17
世界銀行估計,全世界每年產生約有十三億噸的都市廢棄物(垃圾),其數量將上升到每年二十二億噸。解決廢棄物危機需要儘快行動,以阻止其對環境及健康的損 害。特別是低收入國家對廢棄物管理不善更增加危險性,回收的廢棄物經常低於50%,成堆的垃圾堆放在河岸邊,燃燒垃圾產生濃煙,部分垃圾帶有毒性及惡臭, 蒼蠅及老鼠橫行,對環境及健康都很不利。
造成廢棄物數量上升的原因是人口增加,都市化及經濟發展,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工業化進程,使現存的廢棄物管理系統無法負荷迅速增加的垃圾數量。新增的富裕 消費者都需要更多更精密及資源密集的產品(特別是電子產品)。都市裡的公共廢棄物系統無法追得上都市的擴張及處理有害及特殊的廢棄物。加上廢棄物貿易的增 加,使得廢棄物管理成為最複雜及花費最高的公共服務之一。
廢棄物的不當管理會危及人類基本需求,包括凈水、清潔空氣及安全食物,從而威脅到公共健康。廢棄物的收取不當也會造成疾病的散佈及不當的廢棄物處置,例如有毒的廢棄物與家庭垃圾混在一起,對清潔工人、附近鄰居及整個環境都極端危險。
生物多樣化的損失與蜜蜂的消失 18
生物多樣化的損失
生物品種以比自然生態平均大於1000倍的速度頻臨滅種。單單過去幾十年,海洋珊瑚礁的20%已經被摧毀,另外的20%被劣化或面臨崩潰邊緣;像英國面積 一般大的熱帶雨林每兩年就被砍伐掉。全球對地球的野生動物及資源劣化的真實成本─生物多樣化的損失─開始覺醒,是因為至今沒有人要付任何代價。據研究估 計,在澳大利亞、巴西、印度、南非、美國與英國,引進非土生的農業牲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已達每年一千億美元。對生物多樣化問題再不謹慎處理,對人類本身未 來的生存將造成極大的威脅。
蜜蜂的消失
近幾年來蜜蜂數量已經急劇下跌,主要是因為人為措施。最近研究,全球的氣候變遷使歐洲及美國的蜜蜂大量遷移及消失。19蜜蜂王國大量遷移及死亡,對農人及人類的糧食都是一大災難。蜜蜂傳播花粉到各種作物,如蘋果、藍莓、 黃瓜、杏仁、核桃等,是基本的凝結劑,可將農業系統結合在一起,但這凝結劑正在瓦解中。蜜蜂窩大量死亡或消失,可能是因為尚未解決的一種稱為colony collapse disorder(CCD)的疾病,或是因為大量使用農藥,使得許多蜜蜂產業被迫關閉。包括新農藥neonicotinoids,可能對蜜蜂的生存造成危險。
當農場變成單一作物的專業農場如小麥或玉米,這些作物對覓食的蜜蜂提供很少的花粉,使得蜜蜂餓死。如果不設法補救,後果將是沒有足夠的蜜蜂傳播花粉來應付許多作物的需要。更令人擔心的是每年有十萬種生物種類絕種,蜜蜂可能也隨之消失。
穀物生產下跌和糧食危機
世界每人穀物生產量在1984年達到高峰342公斤。但多年來,已經呈現生產量無法滿足需求量的情況,需要用過去積存的存量來彌補供需差距,而目前這種緩 衝存量不到二個月。氣溫提高及水位下降造成各處的穀物減產,但最大的問題來自生物燃料產業─泛指由生物質組成或萃取而成的固體、液體或氣體,作為燃料使 用。生物燃料產業以每年20%速度增長;佔美國玉米總產量的四分之一被轉為汽車燃料,生物燃料提供世界上道路交通燃料的2.7%,其中主要是乙醇和生物柴 油。
生產生物燃料的作物被生物質分解或者燒荒種地,導致需要數十年甚至數個世紀的生物燃料才能補償所排放的碳。為了生產生物燃料,許多土地被改為農地,尤其是開發新的農地會破壞生態。生物燃料的大量使用也造成糧食價格上漲,並威脅貧窮人口的生存。20(圖3)
圖3:全球穀物生產趨勢 1971-2015
資料來源: http://www.wrsc.org/attach_image/global-grain-production-1971-2015
結論:神的託付與人的責任
最近才過世的英國著名神學家斯托德(John Stott,1921-2011)在其封筆之作《激進的門徒》(The Radical Disciple,2010)中,呼籲基督徒應該努力維護神為人類所創造的地球。他指出,神的救贖計劃,包括重建祂創世時所立,人與神、人與人、和人與自 然的三種和諧關係。因此,基督徒有責任省察人類對地球的態度。人類除了與神和好(藉著耶穌基督)及與人和好(藉著彼此相愛)之外,也要與自然和好(藉著管 家治理)。但迄今人類還是沒有達到神創世以來的期望。在與自然和好方面,斯托德提到,人類目前面對四大生態危機:人口迅速倍增、自然資源耗損、垃圾處理問 題、及氣候變遷結果。21
本文可以呼應斯托德提到的四大環境及生態危機,以及衍生出來的各種危機。這些危機歸根結柢大多是人為因素造成,也是過去兩個世紀現代經濟發展所產生的後遺症。
其中包括由於人口增加,糧食需求益增;為追求經濟增長而大量砍伐森林,使可耕地面積減少;由於追求工業化,使用燃料,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增,引起嚴重的空氣 污染,造成溫室效應及氣候變遷;為增加糧食生產,過度使用農藥,影響人類健康;綜合效應為熱帶雨林迅速消失及生物多樣化的損失,許多生物頻臨絕種,蜜蜂減 少,水源缺乏,乾旱面積增加,土地沙漠化,每人糧食產量減少,以及廢棄物的增加等。
我們要時常提醒自己,神是萬有的主宰,掌管宇宙,包括大地(詩篇24:1;115:6)。美麗無比的地球是神創造及賜給人類生活及享受的;神要人生養眾 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大地,以及管理自然界各種生物和全地(創世記1:26-28),作大地的好管家,因此不能濫用資源或蹂躪毀壞大地。 讓這片大地真的成為神所賜我們居住的佳美之地。
作者小檔案
溫英幹,臺灣東華大學經濟系及財務金融系榮譽教授,冠冕財務事工美國華人外展事工主任,神國資源為基督協會董事及基督使者協會董事,《神國雜誌》人才單元企編及《使者雜誌》編輯委員。
紙本因篇幅有限,刪去註釋3、4及19的原文,網路版(本文)則包括原文及註釋全篇。
註釋:
1 該文可在www.e-krc.org網頁點擊神國雜誌40期讀到
2 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2006. UNDP, 2006, see www.un.org/waterforlifedecade/scarcity.shtml.
3 en.wikipedia.org/wiki/Water_scarcity.
4 www.worldwatercouncil.org/library/archives/water-crisis/.
5 www.bbc.com/news/business-16391040
6 www.culturechange.org/cms/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597&Itemid=1
7 en.wikipedia.org/wiki/Water_scarcity.
8 indianexpress.com/article/world/middle-east-africa/middle-east-drought-continues-experts-fear-global-food-crisis/
9 www.rferl.org/content/united-states-drought-global-food-prices-crisis/24661895.html) (7/31/2012)
10 www.ers.usda.gov/topics/in-the-news/california-drought-2014-15-farm-and-food-impacts/california-drought-2014-15-food-prices-and-consumers.aspx
11 For detailed studies on global drought, see Anguo Dai’s studies—“Drought under global warming: a review,” Article first published online: 19 OCT 2010 and Wiley Interdisciplinary Reviews: Climate Change, Volume 2, Issue 1, pages 45–65, January/February 2011; Increasing drought under global warming in observations and models, Aiguo Dai (SUNY-Albany) , Nature Climate Change 3,52–58 (2013). Also see www.ens-newswire.com/ens/oct2010/2010-10-21-01.html.
12 Above statements see en.wikipedia.org/wiki/Deforestation. 頻臨絕種的森林,也見http://news.nationalgeographic.com/news/2012/04/pictures/120420-forests-threatened-environment-earth-day/.
13 en.wikipedia.org/wiki/Desertification.
14 www.bbc.com/news/business-16391040.
15 www.culturechange.org/cms/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597&Itemid=1.
16 digitalcommons.unl.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128&context=nasapub及www.wrsc.org/attach_image/global-grain-production-1971-2015
17 www.unep.org/Newscentre/Default.aspx?DocumentID=2698&ArticleID=9317&l=en; www.unep.org/Newscentre/Default.aspx?DocumentID=2698&ArticleID=9317&l=en#sthash.qmfp4ZSL.dpuf.
18 www.bbc.com/news/business-11495812; time.com/559/the-plight-of-the-honeybee/.
19 Jeremy Kerr等作者,” Climate change impacts on bumblebees converge across continents,” Science 10 July 2015: Vol. 349 no. 6244 pp. 177-180; 全文見 www.sciencemag.org/content/349/6244/177.full
20 en.wikipedia.org/wiki/Predicting the timing of peak oil; en.wikipedia.org/wiki/Biofuel.
21 對斯托德所提之環保危機,參見溫英幹:「環保與自然和好:環境永續與綠色能源」一文,刊於《恩福雜誌》, 總39期 2011年4月,或溫英幹的部落格 ykwen.blogspot.com/2011/05/blog-post_20.html.
本文原載《神國雜誌》第41期,2015年秋季號。http://www.shen-guo.org/global-environment-crisi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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